濮阳县公安局濮阳县智慧公安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濮阳县公安局濮阳县智慧公安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0-27
2、项目名称:濮阳县公安局濮阳县智慧公安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包1:*******元/期、包2:包1价×36期的1.2%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濮阳县公安局濮阳县智慧公安建设项目包1 | *******元/期 | *******元/期 | |
2 | 濮阳县公安局濮阳县智慧公安建设项目包2 | 包1价×36期的1.2% | 包1价×36期的1.2%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包1电子警察系统、红绿灯系统升级、新建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中心平台设施等服务,包2本项目服务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服务期限:36期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包1是、包2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8)本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包2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8)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濮财购【2022】9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险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 IE 浏览器)。插入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2、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县公安局
地址:濮阳县工业路与铁丘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郭庆利
联系方式:0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100米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系人:孙大伟
联系电话:137*****828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发布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标签: 智慧公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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