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云南分公司法律顾问外委服务采购公告

中核汇能云南分公司法律顾问外委服务采购公告

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汇能云南分公司法律顾问外委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云南分公司法律顾问外委服务
  2. 项目编号:YNNY-FW-GKXJ-23-0093
  3. 交货/服务时间:一年
  4. 交货/服务地点:云南昆明
  5. 供货范围:

1.为招标人投融资、兼并、收购、担保、重大资产处置或重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招标人日常经营管理、市场开发、对外合作等日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3.对招标人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意见,对外出具律师函;

4.起草或审查、修改招标人各类合同、合作协议、备忘录、保密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招标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必要时,参与招标人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出席相关重要会议;

6.审查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为招标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章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措施和可行性分析;

7.提供与招标人日常经营管理及新能源行业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关国际公约、条约及国际惯例的解释、说明;

8.涉外项目(如有)中起草、审查、修改合作协议、备忘录、保密协议等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9.配合招标人需求,协助开展公司业务相关领域法律风险防控主题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

10.配合招标人需求,协助培训公司法务、风控、合规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员工;

11.为招标人相关投诉、索赔、仲裁、诉讼等争议提供法律支持(不含代理诉讼、仲裁);

12.其他日常性法律事项。

13.根据招标人公司经营情况,服务范围包括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下属所有项目公司、分公司。

  1. 质量要求:

1、外委法律顾问服务,旨在保障委托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降低公司法律风险。受托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切实响应委托方发起的各项法律服务需求,协助委托方完成各项任务。

2、受托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得仅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必须包括必要的法律论证过程和明确的法律结论意见;当所咨询事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应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3.审核事项: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交的审核事项进行修改应保留修改痕迹和备注信息,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审核事项原则上应于24小时内反馈结果;

4.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事项:受托方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原则上应有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受托方公章,受托方应对其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出具法律意见的事项原则上应于48小时反馈结果,复杂事项依据事项内容另行确定。专项报告应于委托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出具。

5.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交其审核的信息、提供给其参考的信息、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的信息、与工作内容有关等一切从委托方获知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受托方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公开或透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与工作内容无关之目的,否则受托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具备执业许可证,律所应具备一定的规模;

(3)具备上市公司法律服务经验、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服务经验、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经验;

(4)熟悉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

(5)必须为中核集团律师库内律师事务所。

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行业相关项目(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投融资、收并购、海外投资等领域诉讼或非诉)近两年至今至少5项业绩证明。

3.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1)投标人需建立与本项目适应的项目团队。甲乙双方均需指定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项目管控和内外部接口协调工作。

(2)甲乙双方须明确本项目技术、商务联系人,负责项目技术、商务领域内部协调工作和外部接口工作;联系人或其相关联络信息(方式)如有变更,须以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项目负责人。

(3)当招标人认定投标人项目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人员资质要求:

(1)受托方保证服务团队的专业性、适格性与服务品质;服务团队以专业分工、协同服务的方式,依法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应包含投融资、收并购、工程建设、海外投资、公司治理、新能源开发等领域专业人员;

(2)项目团队应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主办律师2人(主办律师2人应有明确且详细的分工和服务侧重,分工应基本涵盖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应为受托方合伙人律师,执业至少满十年,具备新能源领域项目服务经验,且有项目的负责人经验;主办律师应分别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外,还需具备3年以上的新能源领域项目服务经验,以及相关行业或专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经验及业绩,工作要求快速反应,谨慎尽职;除此以外,投标人须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满足本项目工作质量及进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后备力量,满足项目资源调配需求。

(3)服务过程中,委托方联系人根据需咨询或服务事项,直接联系负责人或各领域主办律师,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原则上应24小时内予以答复;

(4)服务期间,原则上受托方应保证主办律师的稳定性,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不满足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因受托方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主办律师的,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5)受托方项目团队成员应相对稳定,确保本项目正常开展,若受托方主要工作人员因任何原因离职或岗位业务变化,需事先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方同意,同时受托方需调动单位其他资源继续履行项目职责并确保服务质量。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0月29日 18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核汇能云南分公司法律顾问外委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9日 18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大都摩天2期1栋2104室

邮编:******

联系人:曲畅

电话:151*****318

电子邮件:quchang@cnnp.com.cn

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1026


,云南

标签: 法律顾问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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