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克音河流域绥棱镇段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
绥棱县克音河流域绥棱镇段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
绥棱县克音河流域(绥棱镇段)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棱发改发〔2020〕134 号文件及棱发改发〔2023〕7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L0000G231*****100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化市绥棱县。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绥棱县克音河流域(绥棱镇段)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23.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砾间接触氧化池一座,一体化泵站、沉淀塘配水墙、道路铺装等建设站内场区硬化、绿地、围墙及大门等基础设施,悬浮风机及配套、外网排水工程及水利工程等。
2.3 招标控制价:********.44元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工期初步安排
2023年11月30日--2024 年6月30日,共计21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资质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 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3 须具备营业执照(证照有效)
5.4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5.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5.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9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12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 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11月1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23 年11月 17 日09时00分。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527
招标人: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么先生
电话:186*****0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2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 0451-********-8015、156*****806
电子邮箱:hljzhongxuan@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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