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新钒钛10月滤袋、袋笼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攀新钒钛10月滤袋、袋笼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攀新钒钛10月滤袋、袋笼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新钒钛10月滤袋、袋笼采购(第二次)PGZHWLHGZHD231*****569招标人为西昌攀新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新钒钛10月滤袋、袋笼采购(第二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承诺未被列入《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违纪违法行为主体(2022年版)》名录内。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20时45分2023年11月03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昌攀新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西昌钢钒办公楼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刘宇东

联系人:

秦小峰

电话:

180*****367

电话:

0812-*******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023年10月26日

公章Epoin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袋笼 滤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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