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关于法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按照学校国资处《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拟对办公室、个人科研等固定资产及家具进行报废处置。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鉴定小组对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了鉴定和评估,一致认为该批资产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正常的管理工作需要,符合报废处置条件,拟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10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6日17:00前反馈到法学院学院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殷楠楠
联系电话:0898-********
附件:报废清单javascript:bid_show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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