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表杜发改备【2023】33号

1.4 招标人: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

2.5 建设地点: 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龙湖开发区,开渠东路以北,龙兴路以南,龙河路以西

2.6 建设规模: 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5.0万m3/d,总体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规模1.0万m3/d,二期工程建设规模2.0万m3/d,三期工程建设规模2.0万m3/d。本次招标建设范围为一期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建设规模1.0万m3/d;项目主要招标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6.1、厂区内工程内容

(1)新建处理单元:

事故池、调节池及进水仪表间、水解酸化池、A/A/O 池及二沉池、一级加载高效沉淀池、中间提升池、二级加载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提升池及出水仪表间、生化污泥池、物化污泥池、污泥脱水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加药间、风机房及变配电室、雨水调蓄池、污水收集池及危废暂存间、除臭设施。

(2)利旧改造单元:工作站、门卫。

2.6.2、厂区外工程内容

排水企业至天汇污水处理厂输水工程: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处理规模为*****m3/d,位于安徽中清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作为企业废水排放泵站。配套输水管网采用PE管,管径为DN400,管道总长度为2km。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尾水管工程,管径为DN800,管道长度为100m,新建素混凝土八字式出水口1座。

2.6.3、进出水水质标准

(1)进水水质标准:

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处理安徽中清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排水,该公司为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制造企业,企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氯化物)标准纳管后排至本项目进一步处理。同时根据类似项目废水处理情况,拟定本项目一期工程进水主要指标如下:

设计进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

指标

COD

BOD

氨氮

总氮

总磷

SS

氟化物

氯化物

pH

进水指标

≤150

≤50

≤30

≤40

≤2

≤140

≤8

≤800

6-9

(2)出水水质标准:

项目主要出水指标排放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水标准;其中总氮不大于 10mg/L,氟化物(以F-计)不大于 1.5mg/L,SS 不大于 10mg/L,本项目出水主要指标如下:

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

指标

COD

BOD

氨氮

总氮

总磷

SS

氟化物

pH

出水指标

≤30

≤6

≤1.5

≤10

≤0.3

≤10

≤1.5

6-9

2.7 合同估算价: 其中建安工程费暂按9953.82万元;设计费约367.23万元及其他费用。污水处理运营费约6.49元/吨;运营期为5年 ;

2.8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2)建设周期(含所有成套设备及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9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工程量建设并具备通水条件。(3)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自《运营服务合同》签署生效日起5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采用EPC+O模式,即中标人负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承担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测试、试验、消缺;总承包施工管理、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分系统调试、培训、验收;运营期内的运维管理以及运营期结束后的最终移交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具体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项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运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配套建筑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消防、绿建设计、基坑支护、环境工程、园林景观、标识系统、标线系统、供电、供水、道路等室外总体设计及厂外配套工程设计等)、设计成果评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后续的设计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且确保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

①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

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仪表及自控等智能化、绿色建筑等施工;

③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施工:大门围墙、附属生产用房、供配电、雨污水、供水、消防、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停车位等室外总体施工。

④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质保服务。

⑤一期工程完成后,厂内排污口须按照要求设置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监管部门进行联网。

⑥本项目施工范围还包括厂内管网工程、自控系统,厂外一体化提升泵站、输水管网、尾水管、配套道路等。

(3)试验、竣工质量检测、测试、分系统调试、调试期、消缺、培训、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规划验收、综合竣工质量验收等)。

(4)本项目的运营期等全过程运维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全厂站及厂内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提供调试期、运营期内按照环保相关规定、项目运营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配置的各类设备的第三方运维服务等(如化验设备、在线监测设备、机修设备等)。

(5)期满移交相关工作。

(6)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③负责承担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桩基检测及复核、沉降观测、防雷及消防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等费用);

④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运维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工程保修、运营期结束、期满移交完毕等工作。

⑤运营期满移交半年前,招标人有权提前安排第三方运营单位逐步介入运营,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组织运营培训并无条件配合运营交接工作。

⑥其他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内容。 ;

2.10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经理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在职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在职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运营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运营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运营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运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均不可以互为同一人。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要求

3.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①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或运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1013900分至20231129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必须于2023年1013日至2023年112日9:00前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到11:30;下午2:30到5:30)拨打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112900分。

6.2 开标地点: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龙山路135号红星凯越广场装饰材料馆1幢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6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濉溪县郭楼桥河畔雅苑综合楼2楼205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561-*******173*****006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 7 楼

电 话: 0561-*******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 新点技术热线**********)。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 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账号:130*****380********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账号:623*****700********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号:133*****210001*****01545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账号:622*****770********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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