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江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研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江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研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现“城市功能再完善、产业布局再优化、人居环境再提升”,长沙市人居环境局牵头编制了《长沙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
湘江新区经历了快速的扩张发展,随着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开发模式将逐渐由增量转变为存量开发。为推进湘江新区的内涵式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本项目在长沙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落实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布局,从规划的视角开展符合新的发展阶段、具有新区特色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研究,对新区的城市更新工作提出顶层设想与总体部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4)《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6)《住建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
(8)《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
(9)《长沙市城市更新工作指南(试行)》;
(10)《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1)《长沙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
(12)《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1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14号);
(1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27号);
(15)《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在编)》;
(16)《湖南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17)规划研究范围内已编的更新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等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一) 研究思路与目标
分析项目的背景与必要性,提出湘江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研究的原则、思路与目标。
(二)现状调查分析
在长沙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次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对现状旧商业区、旧工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等基本情况以及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摸底,并对现状问题与城市更新面临的痛点、难点进行梳理分析。
(三)上位规划和政策分析
对规划范围内刚性规划管控要素进行梳理,明确规划发展意图,落实更新政策要求。
(四)案例借鉴
借鉴广州、深圳、北京等地的城市更新规划、策略与实际案例,结合各城市更新的经验,探寻符合新区实际需求的模式与经验做法。
(五)城市更新分区结构
根据现状分析、相关规划及政策梳理,对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区域进行预判,明确更新片区的划定原则,同时对各片区的功能定位、更新模式、时序安排进行初步的分类与统筹谋划,形成新区城市更新的总体构想。
(六)城市更新分区指引
针对各类型更新片区的特点提出意向性的思路与总体要求,提出包含公服设施、道路交通、建筑风貌、景观视廊、文化保护与开发等方面的更新指引。
(七)政策和机制建议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共治,从城市更新的规划编制体系、实施管理机制、更新政策体系、强化工作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适合于新区的城市更新政策和机制建议。
(一)初审阶段: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初步成果,经相关部门合议认可;
(二)专家评审阶段:通过初审后2个月内完善相关研究与深化内容,形成正式成果,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审议;
(三)验收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后2个月内完成正式成果入库及项目验收。
本次研究范围为湘江新区直属区范围内街道辖区(见附图)。
六、验收标准:正式成果须形成研究报告文本和图纸汇总成册,并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文本6套。项目开展过程中,设计单位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要求及时完成相应阶段成果并提交审查。
(一)初审阶段: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初步成果,经相关部门合议认可;
(二)专家评审阶段:通过初审后2个月内完善相关研究与深化内容,形成正式成果,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审议;
(三)验收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后2个月内完成正式成果入库及项目验收。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规划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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