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指山市2023年度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五指山市2023年度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文中所提及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我市从事制药领域,包括在化学药、中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等领域从事药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管理以及从事标准化、技术审评、质量检测、检查核查、监测评价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一)我市辖区内制药工程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中级、初级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认可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本专业范围内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3 年内可在原单位、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把品德作为首要内容,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较差、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撤销。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参加评审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年限需要符合相应学历学位对应的申报年限要求。

4.符合当年国家和我省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有关规定,并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二)资历条件

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任职资历和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评审条件

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见附件 1)中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学历条件

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1.技术员学历要求(申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2.助理工程师学历要求(申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制药工程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制药工程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3.工程师学历要求(申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经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制药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制药工程助理工程 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制药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以上学历要求,非制药工程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以上时间需 相应增加1年。

(五)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国家或省系列(领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在线学习不得少于5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见附件2)。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

对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3、附件4)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单独提供1寸彩色免冠照2张(不含粘贴在审批表上的照片,相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名字,用信封装好,并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2.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海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须对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进行完整真实的表述(不少于200字),并在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对个人填写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承诺语、签名、日期等必须本人亲自手写以示慎重确认)。

?3.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通过张榜公布公示,公 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单位要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 日至××月××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须本单位人事部门手写)。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凡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对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三)职称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见附件6),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必须和材料顺序一致。

?3.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单位对申报人员品德考核材料及公示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的最新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岗位审核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呈报表或评审表复印件,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证书(此项仅需申报中级职称提供)。 ?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劳动合同(聘用单位需与缴纳社 保单位一致)。

9.社保清单(需与申报职称资历年限一致),并加盖社保单位 公章。

10.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7)。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申报技术员与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

12.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含业绩成果个人综述、单位公示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科研成果、课题、成果鉴定书、重要技术报告、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条件按照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见附件 1)中规定的条件执行。

?13.继续教育材料。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若为企业内部培训的,须提供培训签到表,培训考核表等能证明参加继续教育的材料。

14.其他申报材料等。如: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上述申报材料须复印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袋,档案袋正面再用A4纸打印一份封面(见附件6)粘贴,未按要求装订装袋,不予受理,复印件材料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还申报人。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评定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 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及承诺书,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组织申报工作。

(三)各申报人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 送,单位须出具委托书(须有委托人联系方式)及承诺书,并附《五指山市制药工程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8)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五指山市制药工程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人员信息,如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 年 10 月 26?日至 2023 年 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 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五指山市通什镇翡翠大道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人事室。联系人:文妙菊,联系电话:0898-********

附件:1.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2.海南省制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管理办法

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技术员、助理工

程师)

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工程师)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材

料封面

7.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8.五指山市制药工程(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附件2.海南省制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附件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附件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工程师)

?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7.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8.五指山市制药工程(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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