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10: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培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四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培政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静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R(ZC)-2023-096号
项目名称: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2023年沙坡头区动物保护强制免疫补助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3-096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总预算金额(元):******.00元,其中,一标段:******.00万元;二标段:******.00元;6、最高限价(如有):******.00元,其中,一标段:******.00万元;二标段:******.00元;
7、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 标的 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计划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单价 (元) | 总价(元) |
一标段 | 兽用 疫苗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 ******.00 | 毫升 | 0.3元/毫升 | ******.00 |
二标段 | 兽用 疫苗 | 羊口蹄疫0型、A型二价 灭活疫苗 | ******.00 | 头份 | 1元/羊头份 | ******.00 |
备注 | 1、本项目以单价形式进行招标采购,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报总价及单价。 2、本项目招标数量为计划数量,每种疫苗调拨数量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调拨,没有相关疫情不予调拨。具体调拨数量以实际使用需要为准。最终结算价以实际调拨数量和中标单价进行一次性或分批分期据实结算。 |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调拨通知单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免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保证全程符合货物保藏条件的冷链运输。
9、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兽药GMP证书、《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具有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必须提供2023年1批次的批签发报告。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含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
4.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6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7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邮箱(nxzrxmglyxgs@126.com)或送至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元
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四楼
联系人:何培政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项目负责人:石静
联系方式:0955-*******、177*****337
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调拨通知单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免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保证全程符合货物保藏条件的冷链运输。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7、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兽药GMP证书、《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具有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必须提供2023年1批次的批签发报告。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含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4.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邮箱(nxzrxmglyxgs@126.com)或送至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四楼
联系方式:何培政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联系方式:石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培政
电 话: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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