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汇总审核机制的通知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汇总审核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企规〔2023〕2号),市工信局负责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范围
(一)在泉州市内注册的工业企业技改或增资扩产项目,项目建设地在泉州,且已依据产业政策进行备案或核准;
(二)当年度已列入省、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三)当年度已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工业类);
(四)其余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由市招商办推荐或相关会议确定)。
二、征集流程
(一)每季度征集一次。各项目属地工信部门在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负责受理工业企业申报(申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对申请列入“白名单”的项目业主单位的社会信用、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查询,审核汇总后连同《项目汇总表》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第一批“白名单”请9月15日前报送。
(二)当年度已列入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项目业主单位的社会信用、涉黑涉恶情况经各项目属地工信部门核查后无异常的,可以直接列入“白名单”。
(三)对总投资超过1亿元或融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各项目属地工信部门可开通绿色通道根据情况随时审核上报。
(四)市工信局审核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发布。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项目申报表(附件2),EXCEL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件(A4格式)。
2.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件(A4格式)。
3.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扫描件(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
4.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扫描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
当年度已列入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无需重复提供项目申请材料。
(二)各项目属地工信部门工信部门应提交材料:
1.审核并汇总填报《汇总表》;
2.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属地工信部门负责项目真实性、项目承担单位的社会信用、涉黑涉恶、节能审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可视情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核查。
(二)技术创新基金合作银行负责对申请贷款“白名单”项目及所在企业风险审查,决定是否放款或投资。
(三)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白名单”项目的征集、审核工作。
(四)“白名单”实施滚动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项目建设期满后自动退出“白名单”。
附件:1.各项目属地工信部门负责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项目服务专员联系方式
附件:2.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项目申报表
附件:3.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节能审查承诺函(样式)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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