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卷帘门卷帘门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电动卷帘门卷帘门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卷帘门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莆田市某单位的卷帘门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具体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卷帘门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
87.06万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3年11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历史股东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意见反馈方式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对初步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3.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采取专人送达、快递、邮件等方式向我们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委托代理书(若有代理人)、提出异议的文字材料(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3*****603。
八、附件
卷帘门采购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福建省莆田市某单位
2023年10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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