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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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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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为: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寇立夫(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16*****),K1(权重系数)为0.45,K2(平均浮动系数)为93.5%,中标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 1200万元),工期:800日历天。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总得分为92.98分。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否决投标情形: 1、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两个业绩,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0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2、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彩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这5家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提供了3人,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未提供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规划核实或规划验收方面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4、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这2家单位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只提供了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而非住宅建筑工程业绩,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5、西安航空航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3家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盖章):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 ,电话:173*****839 代理机构(盖章):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电话:159*****455 日 期:2023年10月27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扫描件.pdf 详细评审汇总表东街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
标签: 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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