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水稻博物馆、湘域熙岸垃圾站新建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水稻博物馆、湘域熙岸垃圾站新建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该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在水稻博物馆公厕旁新建一座双机位水平压缩式垃圾站;拆除湘域熙岸原有地埋式垃圾站,原址重建一座单机位水平压缩式垃圾站。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35日历天。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根据《长沙市环卫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指导标准》,参照《长沙市环卫设施设备“三改”行动技术导则》中垃圾站改造相关标准实施。
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4、项目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做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5、验收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6、质量保证1)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2)施工期间,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3)质量保修:按建设部 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正式进场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30%,项目进场施工后按实际进度根据芙蓉区政府财政付款节点进行付款,正式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工程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0%,剩余40%工程款在办理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付清。如该项目未满质保期,则扣留项目结算审计后审定金额的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保修期满后扣除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合同签订的金额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金额为基数,按投标优惠率计取,即合同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1-投标优惠率)。
3)本工程最终工程造价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项目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做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1、工程变更
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2.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标签: 新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