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蓟州经济开发区运营管理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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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蓟州经济开发区运营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MAZB-2023-04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蓟州经济开发区运营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6-5楼501-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MAZB-2023-048 项目名称:蓟州经济开发区运营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100.0万元 最高限价:4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供应商须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上述(一)、(二)、(三)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2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2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到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6-5楼501-506室 方式:报名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民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登记报名,同时提供电子邮箱以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包(现金),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6-5楼501-5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盘龙山路2号 联系方式:156*****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民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6-5楼501-506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远征 电 话:022-******** 天津民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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