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富硒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富硒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

石泉县汉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石泉县富硒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后,于2023年4月27日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因该项目建设环境较为复杂,建设业主结合通行条件、场坪高程等反复论证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和建设方案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该项目位于曾溪镇油坊湾村二组,曾溪河右岸,曾溪镇政府上游约300m。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1层钢结构厂房、1栋3层砖混结构办公房、门房、地上设备房、地面停车场,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电、讯等基础设施。

一、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已批复石泉县富硒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石泉县水利局已出具石泉县曾溪年产5万吨天然富硒富锶矿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同意你公司建设该项目。

二、该报告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三、同意该项目的防洪标准为曾溪河10年一遇洪水。

四、同意厂房地坪高程按469.70m控制,研发中心、水池水泵房地坪高程按471.30m控制,变压器安装高程473.20m、配电室高程472.20m。同意采取以下措施抵御场区上游小拱桥行洪能力不足形成的壅水淹没:一是在曾溪河右岸侧小拱桥上下游各修建L型呈封闭式的防洪墙,桥下游墙顶高程471.05m,桥上游墙顶高程471.20m;二是抬高厂房区大门门口高程至470.59m、研发中心区大门门口高程至470.90m;三是在厂房区和研发中心区分别修建开敞式排洪沟,将大门处安全超高洪水顺河道水流方向排往下游;四是在洪水来临前采用防汛砂袋和土工布对大门进行封堵。同意衬砌完成曾溪河右岸支沟,修建好场区排水沟,保证场区排水畅通。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影响防洪安全的工程建设方案如有变更,应将变更后的方案重新报我局技术审查。如批建不符,所有责任业主自负。

六、你公司应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原修建的该段农田防护堤的安全,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维修,并将其纳入防洪预案管理;同时协助当地政府维护好该段河道的秩序环境,确保堤防安全,河道畅通,行洪通畅。应接受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你公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镇防汛指挥部备案。防洪预案应每年修订和审批。

七、不得在该段河道修建其他影响行洪的设施。

八、该项目生产矿泉水规模为年产5万吨。如超出此规模,应重新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九、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你公司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十、本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三年。

石泉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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