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输气分公司2023年场站环境例行监测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南昌输气分公司2023年场站环境例行监测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按照公司《生态环境管理程序》要求,各所属单位质量安全科根据公司下发的年度监测计划表组织开展基层站队环境监测工作。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标准要求及公司年度监测计划表,南昌输气分公司本年度需自行组织开展基层站队生活污水、厂界大气、厂界噪声等环境监测工作。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南昌输气分公司2023年场站环境例行监测
施工内容: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南昌输气分公司16个基层站队生活污水检测、厂界大气、厂界噪声监测以及南昌分输压气站、抚州压气站、吉安站等三座场站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测,出具各站队环境检测报告(盖CMA章)。
三、资格要求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资质: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环境检测(监测) 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联系人:张富裕
联系电话: 187*****966
邮箱:*********@qq.com.cn

,南昌

标签: 技术服务 监测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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