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LHK-JGJ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071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LHK-JGJ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准安段扩建工程,项目全长98.6km,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160.31亿元。本次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准安段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LHK-JGJC-1标段。

招标内容为全线范围内的路面自动化采集、桥梁外观等交工检测以及桥梁动静载试验(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检测要求:试验检测人在中标之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根据审查后的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检测工作以及桥梁静、动载试验工作;同时,试验检测人还应随时响应委托人提出的相关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专项检查指令后,应在 5 天内组织开展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应在收到委托人的抽查检测指令后,24小时内组织开展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各合同段初步质量评分表。

计划服务期:2023年12月~2026年12月,具体服务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业绩条件: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a、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工程“中间质量鉴定项目或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b、投标人完成过桥梁静、动载试验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b、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的“中间质量鉴定项目或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施工承包人委托的与本次招标项目对应的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有志大厦507室

电话:025-******** 137*****663

联系人:王蕊 周晓卫

工作QQ:**********(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同批招标的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项目PGK-HZSY-1标段和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LHK-JGJC-1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以中1个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18:00至2023年11月3日 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5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 质量检测 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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