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TXY-2023-051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已被批准采购,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2.2 项目地点:辽源市东辽县。
2.3 服务内容: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东辽4个子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的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具有类似的工程造价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com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3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3号楼1楼第四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20号
联系人:杨 刚
电 话:152*****9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
联系人:宋永波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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