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为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政府采购课题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课题名称:《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二)研究内容
1.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2.贵州省与其他省份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的比较进行分析研究。
3.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
4.结合国家对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的要求,提出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提出贵州省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政策措施;提出贵州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政策措施;依托贵州省供销体系,提出建立成品油保供网络的对策建议;结合贵州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出建立酱酒高粱等特色粮食品种储备的对策建议;结合贵州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的对策建议。
(三)研究成果:形成《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四)研究经费:本课题经费(人民币)共29.34万元。
(五)开展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本课题研究,通过专项采购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课题研究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29.34万元(含税费)。
(六)完成时限:课题研究成果完成时间:《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报告,提交评审,并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2024年1月底前向业主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研究报告。
(七)政府采购类别:服务。
(八)政府采购单位: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委托第三方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二)课题研究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熟悉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相关政策,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的人员。
(三)相关人员参与课题研究的时间能够得到保障。
(四)具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必须的其他条件。
三、资金预算及报价方式
(一)资金预算: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不超过人民币29.34万元(含税费)。
(二)报价方式:参选人须以包干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位小数点。
四、参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5个工作日)。
(二)参选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4个工作日)。
请各参选单位须于2023年11月2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参选文件递交到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超出规定时间的参选资料不予受理。
(三)参选报名方式: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接收参选单位递交的相关参选资料。
(四)参选报名及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写字楼3号楼(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05室。
五、采购服务内容
(一)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二)贵州省与其他省份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的比较进行分析研究;
(三)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
(四)结合国家对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的要求,提出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提出贵州省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政策措施;提出贵州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政策措施;依托贵州省供销体系,提出建立成品油保供网络的对策建议;结合贵州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出建立酱酒高粱等特色粮食品种储备的对策建议;结合贵州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的对策建议。
(五)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提交《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一份,其主要内容包括: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贵州省与其他省份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的比较进行分析研究;贵州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以及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粮食供需、成品油保供网络、粮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国家对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的要求,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贵州省地方储备轮换与加工结合政策措施;贵州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政策措施;建立成品油保供网络的对策建议;结合贵州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建立酱酒高粱等特色粮食品种储备的对策建议;结合贵州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构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的对策建议。
六、参选单位提供资料
(一)参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盖印,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三)服务方案(含报价单),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9.34万元(报价金额超过<人民币>29.34万元的不符合参选资格,不得参加比选)。
(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和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该项资料的,不得参加比选)。
(五)服务团队人员介绍、服务团队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体现服务团队近三年来参与课题研究的业绩材料。
(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本次比选活动近3年内无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声明内容、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需加盖参选单位印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文件编制要求
(一)比选文件的格式、内容:参选人根据本公告内容制作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内容、格式自拟;参选文件应对比选公告内容进行响应,并且递交的文件应完整、规范。
(二)份数、装订及包装
1.参选文件的份数:正本、副本各1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拷贝)1份。
2.参选文件的装订方式:A4纸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3.文件要求:比选文件不得涂抹修改或删除;文件除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参选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包装: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参选日期。
注:参选文件制作完成并封包后,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超出规定时间的不再接收参选资料。
八、比选及评分方式
参加比选单位数量大于等于三家时,可以开展比选,当参加比选单位数量小于三家时,此次比选取消;采购人组织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内容予以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第一名为推荐入选单位。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包括报价及其合理性、参选人综合实力、服务成员资历及类似业绩等。
九、入选公示
各参选单位递交比选文件后,采购单位组织比选小组进行评审,并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
十、签订合同
(一)受委托第三方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派代表签订合同。若受委托第三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则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在双方合同中明确。
十一、其他
(一)第三方机构不得私下通谋作弊、哄抬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违反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第三方机构借用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委托的,成交资格无效;给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联系人及电话:夏保民,0851-********;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写字楼3号楼(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05室。
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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