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拥有对鄂尔多斯市泓烨广告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
债务企业 资产合计 债权合计 本金 利息(含复利、罚息等) 抵债资产债权请求权
法院裁定抵债金额 法院裁定抵债情况
鄂尔多斯市泓烨广告有限公司 25,098,685.00 - - - 25,098,685.00 2016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娜仁图雅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伊煤路的房产、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正阳街房产和东胜区文明路5号秀水蓝天商住小区房产共同作价人民币25,098,685元抵偿给原贷款行(本金21,599,152.53元、诉讼费75,637元、评估费30,000元、保全费1000元,部分利息3,392,895.47元)。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71-*******

  孙先生,电话:04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内蒙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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