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环境整治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环境整治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广西三木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8号颐源居125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林保辉
授权代表:林嘉煜 联系电话:137*****072
邮政编码:******
质疑人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3-C1-******-GXTZ)”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15:20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转给采购人,并经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答复
1、质疑事项1答复:
(1)本次采购的车辆是18吨大型压缩式垃圾车,主要用于转运生活垃圾,设置“弹簧片数≥11/12+9”的参数,是采购人结合三江当地实际需求进行设定,簧片的数量越多、厚度越高,刚性就越强,承重力随之增高,车辆装载量就越高,更有利于提升生活垃圾的转运效率,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提升人居生活环境和城市形象。
(2)本项目中并未对“底盘”技术参数进行任何要求,弹簧片数参数也只是给出了最低要求,质疑人用弹簧片数延伸出底盘品牌,缺乏事实依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与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技术参数设定是合理合法合规。
(4)因此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1不成立。
2、质疑事项2答复:
(1)质疑函中提到两个网页查询,经核实汽车公告网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此网站不具有权威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级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网站查询,是只能根据企业名称、型号、车辆名称、商标、地址任意一项的进行查询,非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所说通过本项目的参数可查询的,因此质疑人查询方式在本网站不正确;
(2)本项目中“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是采购人结合三江当地实际需求进行设定,各技术参数均给出合理的数据范围,不存在数据限制的情况,投标人可提供同等或更优的产品参与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与第十一条规定。
(3)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2不成立。
3、质疑事项3答复:
(1)已发布更正公告,详见更正公告。
4、质疑事项4答复:
(1)关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出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中提到是不在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知进行更新,并未要求在此之前更新的不能继续延用,故本条款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相关法规。
(2)因此,该质疑事项4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1、2、4、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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