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道路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西南-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道路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西南-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道路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式

1.1 采购条件

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需用的道路工程专业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 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

2.2 采购文件编号: CNEC020*****000-ZYXJ-23-0101

2.3 项目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

2.4 标 包: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 具体以甲方下发的通知为准。

2.6 采购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所涉及的一切工作,以及为保证施工质量、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路面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路床整形、基层(碎石、片石)、垫层、水稳层、透层、封层、粘结层、路面切缝(胀缝、纵缝、缩缝)、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面层及临时设施、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赶工增加费、场内排水、施工降噪防尘、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交工资料、场外各类关系协调等与路面施工有关的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有:分包方应考虑工地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扰民及民扰,与周边住户及单位、政府部门的协调,分包方车辆外出行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分包人承担。

(2)承包范围内相应图纸及园区道路工程的全部内容,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责任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含进、退场费)、材料费(甲供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商品混凝土)、辅助材料费、工器具费、施工机械设备购置使用费、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费、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燃油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 %)、施工配合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赶工费用、清理费用、保洁费用、维修、运输费、检验试验费、作业平台搭拆费、施工现场生产临时设施费、节假日及夜间施工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材料转运费、资料费、生活费、交通费、食宿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费等)、工期、停窝工费、施工降效费、人材机上涨、施工及市场风险、工程所在地其它行政规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社会统筹金(五险一金)、包干费及市场风险费用,向政府、城管、环保等部门缴纳的费用和可能发生的罚款以及分包方应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以及按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合同分包工作的全部费用,以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技术交底等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工程和为完成道路工程而进行的辅助工作及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及所用人工、设备、材料。

(3)甲方有权对本合同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也不视为违约。

(4)分包人现场施工完成后须经承包人、监理及业主单位最终验收合格;

(5)分包人须按照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安排、要求做好与其他分包人配合工作,并承担因配合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6)分包人负责做好分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分包人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及清洁;分包人负责专业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堆码、装卸车及二次倒运等一切费用;分包人必须派专人每天负责整个生产作业面的清洁,无条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分包人须按照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安排、要求做好与其他分包人配合工作,并承担因配合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8)保险:分包人承担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管理规定应由分包人自行办理的一切保险费用。

(9)分包人自行解决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办公室及员工用餐(甲方不提供)。

2.7 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 08-2152-201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合格的标准、同时达到业主第三方检测以及《中国核建质量红黄线》合格标准。

2.8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必须为企业法人或其有效委托代理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信誉要求: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其他情形: /

3.3 本次采购 □ 接受 ?7?1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应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17:00止

4.2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需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才能参与,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可直接报名参与,缴纳的会员费售后不退)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3)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 不收取

?7?1每套售价 500 元,汇入第7条中指定帐号,我公司开具费用收据,售后不退。(注意:只接受电子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出账号必须为应答单位的单位账号,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的汇出账号)。

4.4 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中联项目+道路工程+工本费”(可缩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7?1 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 指派专人送至 (地点) 。

5.3 注意事项

(1)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请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应答文件递交页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账户名称: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双流西航港支行

账 号:126*****4919

联 系 人: 戚女士 联系电话: 173*****734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151*****072

电子邮箱: **********@qq.com">**********@qq.com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20231027


,重庆,重庆

标签: 随车起重机 智能制造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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