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2023年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2023年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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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2023 年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2023 年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
司第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YHSB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YHSB)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主楼五楼海维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市海拉尔大街 8 号主楼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市海拉尔大街 8 号主楼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2023 年设备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条件
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2023 年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采
购人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代理为内
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目前分公司除雪设备老化严重,不能满足今冬明春的除雪应急任务。现需采购 5 台融雪剂撒
布装置3 台除雪铲。
2.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2.3 交货地点:将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 合同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设备采购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设备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YHSB 1 撒布机 5
2 除雪铲 3
2.5 技术要求:具体性能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资格和能力。
3.2 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设备的供
货,需提交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d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
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4. 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主楼五楼海维公司按以下要求购买采购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联系方式信
息一套。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
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4.2 采购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
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主楼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不要求。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
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业楼 4 号楼
电 话:134*****757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电 话:135*****141
联 系 人:张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业楼 4 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4*****7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张晓东
电 话: 135*****14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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