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明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采计-2023-0059
委托代理编号:HNMS2023-YZCG-009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所属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00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00元;专家评审费用:1300.00元。(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 □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具有省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同时须具备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对应的检测参数。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备案并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8、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所属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03日(周末、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地点:湖南明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居精品馆3楼)。
3、方式:获取文件须携带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个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⑥本邀请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加盖的公章为供应商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认购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 月09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 月09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县交警大队综合楼8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联系人:蒋轲
电话:181*****350(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明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居精品馆3楼
电 话:180*****200(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蒋明亮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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