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培养和打造一批水平领先、特色鲜明的优秀科研群体,推动学院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快标志性科技成果产出,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1〕7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74号)的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学院全职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2.近5年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3篇C类高质量学术论文。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三)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不包括带头人),40周岁以下青年研究骨干应不少于30%。每位人员只能作为一个团队成员参与申报。
(四)科研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创新团队实行负责人申报制,拟申请的创新团队需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材料要真实有效。
(二)二级单位审核《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签署明确的评价和论证意见。
(三)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一步审查核实,组织专家评审,由团队负责人进行答辩,专家组对团队研究方向先进性、人员构成的合理性、预期目标的实现性、研究方向与学院科研规划的相关性以及科研的基础条件、科研环境等方面进行评议,并给出评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目标任务书》。
三、项目验收条件
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批准建设的创新团队在建设期内,至少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还须同时取得下列成果中的2项:
(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类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或发表B类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
(二)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至少1项。
(三)团队成员入选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省杰青、省优青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四)团队成为新获批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或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团队。
各申报团队项目立项书及合同书中须明确注明结题成果形式。
四、材料报送
(一)签字盖章纸质版《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5份;《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度科研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请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版)至科研处。
(二)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团队准备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PPT,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
附件3:齐齐哈尔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18).docx
科研处
2023年10月27日
标签: 科研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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