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湘 乡 市 东 风 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服 务 项 目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XYZZ2023-04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湖 南 省 ,湘 潭 市 ,湘 乡 市一 招 标 条 件本 湘 乡 市 东 风 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服 务 项 目 已 由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资 金 44.329 万 元 , 招 标 人 为 湘 乡 市 湘
建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其 它 方 式 。二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规 模 : 详 见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湘 乡 市 东 风 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服 务 项 目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001 湘 乡 市 东 风 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服 务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详 见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四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年 10月 27 日 00 时 00分 到 2023年 11月 03 日 17 时 03分获 取 方 式 : 请 所 有 投 标 申 请 人 从 2023年 10月 27 日 起 至 2023年 11月 3 日 17 时 30分止 (北 京 时 间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 委 托 人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及 授 权委 托 书 到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 报 名 获 取文 件 。五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1月 06 日 09 时 30分递 交 方 式 :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 纸 质 文 件 递 交六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1月 06 日 09 时 30分开 标 地 点 :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七 其 他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湘 乡 市 湘 建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 对 湘 乡 市 东 风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服 务 项 目 进 行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现 采 用 发 布 公 告 方 式 , 邀 请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参 与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活 动 。一 采 购 项 目 基 本 概 况1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湘 乡 市 东 风 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服 务 项 目2 委 托 代 理 编 号 : XYZZ2023-043 采 购 方 式 : 竞 争 性 磋 商4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
******.00元
5 本 项 目 要 求 提 供 以 下 保 证 : 磋 商 保 证 金 : 不 高 于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的 2 %6 采 购 项 目 的 主 要 需 求 及 磋 商 可 能 实 质 性 变 动 内 容 :包 号 标 的 物名 称 标 的 主 要 需 求技 术 及 服 务 合 同 条 款/ 湘 乡 市 东 风 北 路 火 车 站 信 息 广 场 至 云 门 广 场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服 务 项 目详 见 磋 商 文 件1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 详 见 采 购 需 求2 付 款 方 式 : 详 见 采 购 需 求
磋 商 项 目 可 能 实 质 性 变 动 内 容 注 明 是 否 有 可 能 变 动 是 是10 需 落 实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1 预 留 采 购 份 额 : 本 项 目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或 者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采 购 。 2 强 制 采 购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政 府 采 购 实 行 强 制 采 购 的 节 能 产 品 。 3 优 先 采 购 : 政 府 采 购 鼓 励 采 购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两 型 产 品 。 4 价 格 评 审 优 惠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包 括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政 府采 购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本 项 目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或 者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采 购 , 不 再 执 行 价 格评 审 优 惠 的 扶 持 政 策 监 狱 企 业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视 同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5 支 持 乡 村 振 兴 采 购 政 策 。
二 供 应 商 资 格 条 件 :1 供 应 商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1.1 供 应 商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条
件 :1.2 法 人 提 交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或 者 法 人 登 记 证 书 )以 及 银 行 开 户 许 可 证 或 基 本 存 款账 户 信 息 。1.3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证 明 材 料 : 近 三 个 月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证 明 纳 税 及 缴 费 凭 证 复 印 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缴 纳 的 委 托 代 办 协 议 和 近 三 个 月 的缴 纳 证 明 收 据 复 印 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或 者 法 定 征 收 机 关 出 具 的 依 法 免 缴 税 费 的 证 明 , 或者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承 诺 书 提 供 虚 假 承 诺 的 供 应 商 将 以 虚 假 资 料 谋 取 中 标 成交 的 违 法 行 为 , 被 列 入 不 良 记 录 名 单 。1.4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1.5 投 标 人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为 记 录 名 单 的 书 面 承 诺 格 式 自 拟 。1.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的 证 明 材 料 。2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无3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下 的 采 购 活 动 。4 为 本 采 购 项 目 提 供 整 体 设 计 规 范 编 制 或 者 项 目 管 理 监 理 检 测 等 服 务 的 , 不 得 再 参加 此 项 目 的 其 他 采 购 活 动 。5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 拒 绝 其 参 与 政 府 采 购6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7 其 他 说 明 。说 明 : 投 标 人 具 有 实 行 了 三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的 新 证 , 视 同 为 持 有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组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 符 合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的 相 关 条 款 , 投 标 人 具 有 实 行 了 五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的 新 证 , 视 同 为 持 有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和 社 会 保 险登 记 证 , 符 合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的 相 关 条 款 , 投 标 人 如 是 三 证 合 一 或 五 证 合 一 请 自 行 说 明 。三 磋 商 文 件 发 售 时 间 地 点 :1 请 所 有 投 标 申 请 人 从 2023年 10 月 27 日 起 至 2023年 11月 3 日 17 时 30分 止 (北 京 时 间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 委 托 人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到 湘 乡 新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 报 名 获 取 文 件 。四 投 标 保 证 金 :
1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为 捌 仟 元 整 人 民 币 2 投 标 保 证 金 提 交 方 式 : 银 行 转 账 3 投 标 人 必 须 以 企 业 法 人 的 名 义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由 投 标 人 基 本 账 户 转入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款 账 户 4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款 账 户 为 开 户 名 称 : 湘 乡 新 宇 工 程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建 行 湘 乡 支 行 建 湘 分 理 处 帐 号 :
430*****163********* 5 投 标 保 证 金 到 账 截 止 时 间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6 投 标 保 证 金 转 入 时 备 注 项 目 名 称五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和 地 点
1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1月 6 日 9 时 30分 北 京 时 间 。2 响 应 文 件 送 至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 。3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不 按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或 者 不 按 磋 商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保 证 金 的 的 磋 商 响 应文 件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拒 绝 接 收 。六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邀 请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进 行 公 示 , 公 告 期 限 从 本 邀 请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5 个 工 作 日 。七 采 购 人 补 充 的 其 它 内 容各 单 位 不 得 采 取 挂 靠 代 为 投 标 等 弄 虚 作 假 手 段 , 不 得 围 标 串 标 , 一 经 发 现 , 立 即 取
消 其 投 标 资 格 , 如 果 中 标 , 中 标 结 果 一 律 无 效 , 并 赔 偿 采 购 人 的 全 部 损 失 。八 采 购 项 目 联 系 人 姓 名 和 电 话采 购 人 名 称 : 湘 乡 市 湘 建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湘 乡 市联 系 人 : 李 先 生电 话 :
139*****209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联 系 人 : 曾 斯 婉
电 话 : 0731-
********八 监 督 部 门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湘 乡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九 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湘 乡 市 湘 建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湘 乡 市联 系 人 : 李 旺电 话 :
139*****209电 子 邮 件 : 无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湘 乡 新 宇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湘 乡 市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综 合 楼 四 楼
联 系 人 : 陈 铁 华电 话 :
135*****613电 子 邮 件 :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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