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师学院日常维修材料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省技师学院日常维修材料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技师学院日常维修材料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广东省技师学院
行政区域 惠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17: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广东省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市博罗县上塘路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黎老师 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奥达(广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 0752-*******

项目概况

广东省技师学院日常维修材料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GD-ZB-GL21

项目名称:广东省技师学院日常维修材料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价格(万元)

服务要求

1

广东省技师学院日常维修材料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1项

46.00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方式:通过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均有效。)

(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6)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响应人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技师学院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上塘路298号        

联系方式:黎老师 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奥达(广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汽车总站鹅岭南路71号15楼1503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常维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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