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定位终端采购公告

海口海关“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定位终端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对“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拟开展“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定位终端的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定位终端。

  (二)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4万元。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竞价人须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关)。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及“项目需求书”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办公楼。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可递交扫描件):

  1.报名人单位证明(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采购人审查,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供《“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定位终端采购项目需求书》。

  四、竞价文件组成

  (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者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单。报价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服务内容、单价、总价、交货时间等,还应注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最快响应时间等内容。

  (四)其他相关材料。投标人可提供包括: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过往承接类似项目的经验、演示片制作方案等的相关资料,本项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制定,不作具体要求。

  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价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五、竞价文件递交

  (一)竞价文件送达时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17时。

  (二)竞价文件送达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办公楼10楼1005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海关;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办公楼;

  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177*****255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

,海口

标签: 定位终端 生产设备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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