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7、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机电、供电、弱电监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7、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机电、供电、弱电监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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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7、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机电、供电、弱电)监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8号线一期工程站后专业(机电、供电、弱电)监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松林路站至天津路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468号、皖发改铁建函(2021)88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机电、供电、弱电)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7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机电、供电、弱电)监理;二标段为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机电、供电、弱电)监理(含4号线尧渡河路站(伊宁路站)接P+R通道相关内容)。此次为一标段招标。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BZ*****-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 一标段:7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松林路站,止于巢湖南路站,线路全长21km,均为地下线,设站17座。先期实施松林路站~天津路站,线路全长约18.80km,设站16座,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3km;新建紫云路车辆段1座,新建莲花路主变电所1座。天津路站(不含)~巢湖南路站一站一区间,全长约2.2km,计划远期实施。 二标段:①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起自一里井站,沿阜阳北路―清河路―蒙城北路―兴隆路―阜阳北路―汤都路―凤麟路敷设,终至北城高铁站,全线为地下线共22.5km,共设车站12座,均为地下车站,1座中间风井,其中换乘站2座,平均站间距约2020m,最大站间距2737m(龙湖北路站-北城高铁站),最小站间距1525m(耀远路站-六中菱湖校区站),新建北城主变电所及耀远路主变电所,新建北城车辆段。②4号线尧渡河路站(伊宁路站)接P+R通道位于历口路与尧渡河路交叉口,车站配线上方为物业预留区域。主体面积约4800?O,附属面积约1540?O,共计约6340?O,含配套设备用房及出入口。 2.7 工程概算投资额:7号线一期站后专业工程投资额为:******万元;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工程投资额为******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①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总工期760日历天。 ②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站后专业监理总工期397日历天。 计划工期为该工程总工期(含机电装修、供电、弱电专业工期),除上述总工期外,监理人须满足发包人区段节点工期要求,工期节点要求最终以招标人全线工程筹划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节点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9 招标范围: 2.9.1机电专业 7、8号线:①通风空调系统(车站及区间)、给排水系统(车站及区间)、动力照明系统(车站)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基础制作、调试、验收、移交等一系列工作全过程监理;②设备区装修、二次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理;③甲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扶梯、站台门、风机风阀、空调)及重要乙购设备、材料的全过程监理;④公共区、设备区及室外装修全过程监理;⑤硬质铺装工程全过程监理;⑥广告灯箱安装过程监理;⑦导向标识安装过程监理;⑧蒸发冷凝设备及控制系统安装过程监理;⑨节能控制系统安装过程监理;⑩区间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安装过程监理;?多联机工程、文化墙工程、部分甲供设备自带的安装工程过程监理。 4号线尧渡河路站(伊宁路站)接P+R通道:公共区装修(出入口地下通道)、砌筑及设备区装修、地面建筑及封堵、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市政接驳、动力照明及导向标识等全过程监理。 2.9.2供电专业 7号线一期工程包括110kV变电所、110kV电源线路、35kV电缆隧道、变电所、中压供电环网、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变电所电能质量系统、智能运维系统、接触网、可视化接地系统、杂散电流防护系统、区间动力照明系统、疏散平台系统等工程全过程监理。 8号线一期工程包括变电所、中压供电环网、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变电所电能质量系统、智能运维系统、接触网、可视化接地系统、杂散电流防护系统、区间动力照明系统、疏散平台系统等工程全过程监理。4号线尧渡河路站(伊宁路站)接P+R通道供电系统工程全过程监理。 2.9.3弱电专业 7号线弱电范围包括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系统(含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门禁系统(ACS)、安防集成平台)、火灾自动报警(FAS)及气体灭火系统、通信(包括专用、警用)、信号系统的设备安装、单体调试、本系统联调、综合联调、试运行、协调等的监理工作及商用通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监督工作,并配合其他土建、人防、商用通信等施工监理共同做好有关专业的监理配合工作。弱电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8号线弱电范围包括自动售检票及清分系统(AFC)、综合监控系统及线网相关系统ISCS(含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门禁系统(ACS)、安防集成平台)、火灾自动报警(FAS)及气体灭火系统、通信(包括专用、警用)及线网相关系统、信号系统及线网相关系统的设备安装、单体调试、本系统联调、综合联调、试运行、协调、4号线尧渡河路站(伊宁路站)接P+R通道相关弱电系统等的监理工作及商用通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监督工作,并配合其他土建、人防、商用通信等施工监理共同做好有关专业的监理配合工作。弱电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9.4设备专业 7号线一期的设备监理范围:设备系统集成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含系统集成服务、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防雷检测(全线,包含车辆段)。设备系统范围:包含主变电所系统、供电系统、接触网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电能质量监测系统、杂散电流腐蚀防护系统、综合接地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FAS及气体灭火系统、电梯与自动扶梯、空调、风机风阀、公安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等。 8号线一期的设备监理范围:设备系统集成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含系统设备监理、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防雷检测(全线,包含车辆段)。设备系统范围:包含供电系统、接触网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电能质量监测系统、杂散电流腐蚀防护系统、综合接地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FAS及气体灭火系统、站台门、电梯与自动扶梯、空调、风机风阀、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清分系统(AFC)及弱电线网相关系统、4号线尧渡河路站(伊宁路站)接P+R通道设备系统集成服务工作等。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合计4503.29万元,其中一标段2998.74万元;二标段1504.55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气工程,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集成管理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集成服务)业绩,且此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单个业绩合同监理费金额(或单个业绩合同设备集成管理费或单个业绩合同设备集成服务费)不少于500万元(或单个合同实施范围至少包含四个地下车站); ②此业绩的实施范围须同时包含风、水、电系统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或弱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或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或设备集成管理或设备集成服务); ③业绩对应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为已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或试运营)线路。 注: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8日00:00至2023年11月17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邮 编:****** 联 系 人:阮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2*****369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210010*****247260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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