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智能化系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智能化系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智能化系统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乌经开经[2015]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智能化系统

2.2建设地址:乌鲁木齐高铁片区

2.3建筑规模:综合布线系统(语音、网络)、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监控网络、智能网)、无线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BA)系统、能源计算、公共广播系统(数字网络广播)、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综合管理平台、机房工程、门禁系统(设备管理用房、重要出入口)等。

2.4工程投资额:约14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2日,竣工日期:2016年06月30日,总工期:232(日历日)。

2.7本工程招标共分/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03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工程施工资质执行国家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资质名称为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紫金大厦邮编:830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邮编:830000

8.其他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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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客运站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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