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wj********002(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

2015-12-02 星期三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类型:

施工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亮化工程

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高铁片区

项目规模:

6850.0 盏

投资总额(万元):

750.0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具体工作内容:草坪灯、投光灯、地埋灯、洗墙灯、3贴片线条灯、40点光源、120点光源、控制器、脱机播放器、照明配电箱、电力电缆、电气配线等。

工程其他信息:

灯具总数约6850盏,包括草坪灯约566盏、投光灯约180盏、地埋灯约35盏、洗墙灯约1320盏(其中高投光洗墙灯约1250盏)、40点光源约3880盏、120点光源约850盏。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12-1110:30

公告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登记册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除外;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开工日期为准或合同中标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开工日期为准或合同中标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未有资格预审报名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他具体详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

王配然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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