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预留、预埋管线工程招标公示
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预留、预埋管线工程招标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预留、预埋管线工程已由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乌发改函[2013]1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企业多渠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项目)—预留、预埋管线工程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高铁片区 2.3 建筑规模:经二路(北站前路~北一路)J2LK0 253.05~J2LK0 663.54,宽度8m~24m,长410.49米,经三路(北站前路~北二路)J3LK0 732.63~ J3LK1 060.72,宽度30m~34.25m,长328.09米,纬五路(北 一路~经四路)W5LK0 000.00~W5LK0 483.49,宽度25m~38.5m,长483.49米 2.4 工程投资额:约45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为:经二路预留、预埋管线、经三路预留、预埋管线、纬五路预留、预埋管线。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总工期: 31(日历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 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工程施工资质执行国家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5号紫金大厦11楼邮编:830000联 系 人:李尚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邮 编:830000联 系 人: 刘 月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2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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