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设备、工艺管道及仪表停工检修三标段招标公告
静设备、工艺管道及仪表停工检修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DQL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2016年大庆炼化公司静设备、工艺管道及仪表停工检修项目三标段,本工程估算金额1942万,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炼油二厂二套ARGG等7套装置检修(72-16F002)和动力厂4套装置检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各种塔类、容器、换热器、加热炉、管道、阀门等检修,各类盲板、安全附件拆安及配合仪表检修等,详见2016年大庆炼化公司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其中1、180万吨/年ARGG装置;2、60万吨/年气体分馏及14万吨/年MTBE装置;3、60万吨/年加氢改质装置及5万标立/小时PSA装置;4、0.4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5、10万吨/年干气制乙苯装置;6、0.54万标立/小时瓦斯车间;7、1.75万吨/年制酸装置;8、动力厂脱盐水车间;9、动力厂空分一车间;10、动力厂空分二车间;11、动力厂外网车间;(大庆炼化公司内部单位能承担的项目除外)。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016年大庆炼化公司静设备、工艺管道及仪表停工检修项目三标段:1、180万吨/年ARGG装置;2、60万吨/年气体分馏及14万吨/年MTBE装置;3、60万吨/年加氢改质装置及5万标立/小时PSA装置;4、0.4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5、10万吨/年干气制乙苯装置;6、0.54万标立/小时瓦斯车间;7、1.75万吨/年制酸装置;8、动力厂脱盐水车间;9、动力厂空分一车间;10、动力厂空分二车间;11、动力厂外网车间;(大庆炼化公司内部单位能承担的项目除外)。2.2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本工程为第三标段。2.3质量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设计图纸、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要求等。2.4安全及其他:执行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2.5 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马鞍山生产区。 2.6 工期: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31日(具体工期以大庆炼化公司停工检修统筹为准)。2.7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LHZB-C-2016-003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016年大庆炼化公司静设备、工艺管道及仪表停工检修项目三标段:1、180万吨/年ARGG装置;2、60万吨/年气体分馏及14万吨/年MTBE装置;3、60万吨/年加氢改质装置及5万标立/小时PSA装置;4、0.4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5、10万吨/年干气制乙苯装置;6、0.54万标立/小时瓦斯车间;7、1.75万吨/年制酸装置;8、动力厂脱盐水车间;9、动力厂空分一车间;10、动力厂空分二车间;11、动力厂外网车间;(大庆炼化公司内部单位能承担的项目除外)。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须具备1、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4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申请人必须拥有二同步以上的定力矩紧固工具(液压、风动)不少于20套并负责编制紧固方案、计算紧固力矩值。3.6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自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有在国内国有石油化工企业高压加氢整套装置设备管道安装业绩或高压加氢整套装置停工大检修业绩(需提供高压加氢装置技术证明文件);(2)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国内国有有石油化工180万吨/年及以上催化装置检修业绩;(3)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有在国内国有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有主体装置检修项目的业绩合同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4)业绩良好,无不良业绩。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1-12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1-18 15:30:00.0 | |||||||||||||||||||||||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月12日至 2016 年1月18日,上午 8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00 分至15 时 30 分,在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综合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①电汇或到昆仑银行营业厅交款,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投标人电汇或交款,须填写汇款附言:“标书款”;③电汇或交款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支行账 号:****************00114.3不接受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2-02 08:3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2月2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12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请注明款项用途“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注:中油内部单位不交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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