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需增路灯监控招标公告
路需增路灯监控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FCG-H*******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新建道路需增路灯监控终端采购项目
2、采购人: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2、项目规模: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采购路灯监控终端28台,预算投资额约27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采购路灯监控终端28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要求。
4、付款方式:项目安装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一年)满两周内付清(无息)。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制作安装完成。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月13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开标现场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上述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新建道路需增路灯监控终端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 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9*****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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