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浔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竣工验

关于南浔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竣工验

关于南浔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竣工验收的报告


关于南浔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一般村项目竣工验收的报告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村保护办〔2013〕5号)文件精神,我区菱湖镇下昂村和旧馆镇港胡村作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开展古建筑修复、古道修复等项目建设并顺利完成。2015年1月21日,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农办、区财政局、区文体局等三个部门对上述两个村的项目建设进行了实地查看和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菱湖镇下昂村

  下昂村隶属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是原下昂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村域总面积3.4平方公里,总户数742户。下昂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元代著名书画家、文学家赵孟頫的寓居地,曾出土过“青瓷杯”和“龙泉青瓷鱼耳炉”等宋代文物。村中“望晖桥”、“听月桥”、“众安桥”三座古桥遥相呼应,极具传统江南水乡特色。

  1、数量完成。项目总投资约124万元。修复陈宅及北边古屋,面积约2500平方米,其中顶瓦修补约1200平方米、墙体加固约1200平方米、立面改造约1500平方米;利用范家坟遗留下来的石马、石羊等文物,新建下昂古文化休闲广场,面积约400平方米;修复松雪桥到古码头之间的石板路,长度150米,面积约250平方米;对陈宅至松雪庵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补种绿化约600平方米、拆除破旧房屋约300平方米、白化墙面约400平方米;对松雪桥栏杆构件进行了修复。

  2、建设质量。对古建筑、古道、古驳岸的修复采用仿古建筑工艺,购置或淘换了旧木材、青砖、小青瓦等古(或仿古)材料,对修复对象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基本恢复旧貌。对下昂古文化休闲广场的设置则按照“天圆地方”的传统,修建正方形的仿古祭台,周边石像位置的挑选也依据当地传统。

  3、项目和资金管理。所有项目都通过村、镇相关平台进行小额工程或公开招投标程序。为了项目顺利实施和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村两委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资金管理监督小组,且项目结束后,聘请湖州正诚联合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

  4、规划落实。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外,由区农办牵头,委托浙江大学城市规划院对项目开展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划定了主体修复范围,在指导思想、修复理念、功能布局、周边风貌协调等方面作了较为周全的考虑,使得古村落保护利用和美丽乡村、“中国魅力水乡”示范村创建紧密结合。

  5、创新亮点。该项目资金是由村自行筹资及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构成。我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南浔区魅力水乡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浔财﹝2014﹞165号),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旧馆镇港胡村

  港胡村位于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最西端,全村面积2.17平方公里,总人口1471人。村内100多幢古建筑鳞次栉比,岸边沿河而建的港廊,延绵1公里有余,小河由毓秀桥、沈氏桥、木桥3座古桥横跨相连,两岸是青砖黛瓦的明清建筑风格的老民居。流传至今的传说最早可追溯至明朝朱元璋时期,在清朝同治年间还曾出过一名武功超群、医术精湛的武解元—汤御龙。

  1、数量完成。项目总投资约127.4万元。修复古建筑20幢,顶瓦修补7000平方米,墙面修复1000平方米,墙体加固9幢,面积3500平方米,立面改造5幢,面积1750平方米,构件修复6幢,个数62个;拆除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筑物3间;修复石板路约300米;新建(或翻新)沿河美人靠297.9米;修复日间照料中心(村史馆)约380平方米,对沿岸41幅毛泽东伟人画像进行重新绘制;绿化整治约960平方米。

  2、建设质量。港胡村在施工过程中运用修旧如旧的方法,尽可能地恢复古民居建筑的原有风格,原有的用途未被改变或者作为参照使用。第一、保存了原来的民居形式包括原来的平面布局、原有造型、原有艺术风格。第二、保存了原有的民居结构,特别是外立面的样式,严格仿制原有式样。第三、采用了老式的建筑材料,如老木头、毛竹、青砖、毛石等,最大程度保存了古建筑的原样。对已建的平屋顶住宅,逐步改为坡顶;对现有坡屋顶的建筑,其屋顶色彩采用传统的灰瓦色调;对历史建筑的墙面局部进行粉刷,使破旧的面貌得以改观,且又保留其历史氛围。

  3、项目和资金管理。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港胡村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专项资金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等。2015年6月,湖州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

  4、规划落实。根据建筑历史时期的特点,将古村划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具有商业贸易、文化展示、居住功能的郑家门民居群、西部文革时期传统民居群和东部近现代时期传统民居群。保持古村路水结合的传统肌理,维护建筑、道路、水系三者关系,突出面河式格局,以及由此形成的一河一路的总体特征。

  5、创新亮点。除区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外,积极拓展旅游宣传渠道,在南太湖论坛等网站上周期性发布古村照片、游记等信息,开发“港廊一日游”旅游产品,并发扬以当地农产品麦秆为原材料而制作的水乡文化遗产—麦秆画,深入挖掘古村风貌和传统技艺的双重特色。

  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发展局

  2015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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