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982破12号“古海一期”项目续建工程选任施工方公告
2023赣0982破12号“古海一期”项目续建工程选任施工方公告
2023年8月14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赣098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樟树易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达公司”)重整,并于当日作出(2023)赣0982破12-1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江西新青年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江西樟树易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古海一期”地产项目因易达公司经营问题导致停工,现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就“古海一期”地产项目续建工程公开选任施工方,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详情:“古海玺院一期”项目续建。
二、选任方式及期限:公开加管理人邀请,公示期三天,截止日为2023年11月1日。
三、施工要求:2024年1月30日前完工,中途不允许停工,按图纸施工至达到交房条件。
四、申报条件:具备三级以上房建资格的樟树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建筑企业(不包含在樟树市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
五、申报方式:申报方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申报方的公司基本资料,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商、住用房交付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实际交房业主反馈情况等)。
(二)工程款报价及完工时间:本项目已由管理人聘请第三方造价机构进行造价预算控价,预算控价为*******.26元(施工范围及分部分项工程量详情,请联系谢律师),申报方必须在申请资料中对项目进行报价并承诺该报价能够保质报量按期完成项目施工并达到本公告的施工要求,但最终工程款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工程量核定。报价单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工程款付款方式:鉴于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账户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且被其它司法机关冻结及业主急需交房的紧迫性等实际情况,申请方应在申报资料中注明愿意垫资金额,且垫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付款方式为超过垫资金额后开始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方式以施工协议为准。(如申请方自愿垫资400万,则在完成400万工程款对应的工程量后开始按节点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系“民生工程”,选定的施工方不允许中途停工,应一直施工至达到本公告的施工要求,同时严禁分包、转包,故申报方需在申报材料中承诺在进场前交纳工程保证金50万元。
六、最终确认方式:根据申报人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价,由法院(1票)、两家管理人(江西新青年律师事务所1票、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1票,合计2票)、文旅局(1票)、住建局(1票)组成评选小组,共计5票,得票高者为选定的施工方。
七、特别说明事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障消费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申报方将本工程项目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申报方不仅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管理人也会将申报方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移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申报材料请密封提交至:江西省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商会大厦A座15楼江西新青年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50*****411,谢律师。
江西樟树易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29日
标签: 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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