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宿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温宿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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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温宿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L-(2023)-CG04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 年温宿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48.822538 万元,招标人为温宿县泉城生态环保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旧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 年温宿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 年温宿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格莞社区江
南商贸城 B 区 22 栋 201 号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
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
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4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
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和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和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
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
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温宿县泉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宿县泉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温宿县温宿县健康路 2 号
联 系 人:尹超锋
电 话:150263501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峰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格莞社区江南商贸城 B 区 22 栋
201 号
联 系 人: 张贺新
电 话: 19316815901
电子邮件: 6031609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增减挂钩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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