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税务基地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税务基地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税务基地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林芝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9日 21: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预算金额 ¥1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4-*******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林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袁先生 177*****722
代理机构名称 林芝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秦先生 089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税务基地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ST-L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税务基地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4#楼、5#楼(共计12户*2=24户):电地暖木地板局部修补、客厅木质踢脚线局部修补、内墙乳胶漆局部修补、乳胶漆天棚局部修补、现状木窗帘盒拆除换新、卫生间改造、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等建设内容。2.6#楼(共计18户):拆除并新作电地暖木地板、客厅木质踢脚线修补、内墙乳胶漆修补、乳胶漆天棚修补、现状木窗帘盒拆除换新、卫生间改造、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等建设内容。(含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要求进行在藏备案,并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来源:发布公告的方式获取不低于3家供应商;

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2)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成交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     

地址:林芝市        

联系方式:袁先生 177*****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芝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310-313室            

联系方式:秦先生 0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  0894-*******

 

标签: 基地 税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林芝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