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实施单位的招标公告
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实施单位的招标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84号)、《龙岩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龙发改投资〔2023〕4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将建设上杭县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项目,现因项目单位资金原因无法承接,为高质量落实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上杭县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资金用途
1.建设内容:改建设物资储备1159平方米,购买植保无人机、植保无人机运输维修设备等仪器设备161台。
2.建设地点:上杭县内。
3.中央投资规模: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补助563万元,企业自筹565万元。
4.建设时间:2023-2024年
二、申报实施单位的条件
1.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建立独立、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4.申请主体应为项目实施的实际投资主体,对项目实施有明确规划和措施,且具备完成申报内容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5.申报实施单位承诺接受项目日常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及第三方的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三、遴选程序
1.意向实施单位申报。意向实施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提交建设试点申报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2.现场评审。评审分为书面评审和现场陈述答辩两部分。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PPT形式)评审。每个实施项目现场答辩不超过15分钟,其中,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根据打分结果,确定实施单位名单,并现场公布。
3.公示。入围实施单位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四、实施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申报单位资质证书、荣誉(获奖)证明材料照片(复印件);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联络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 林伟明 150*****650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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