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浪堤乡卫生院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浪堤乡卫生院建设招标公告


红河州红河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浪堤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红河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浪堤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办{2015}54号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红河县卫生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河县浪堤乡;

2.2建设规模:2554.75平方米

2.3计划投资:约466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4资金情况:到位51%,缺口资金逐年付,五年内付清;

2.5计划工期:8个月;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企业需出示《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备案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6年01月13日至2016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老地税局一楼,县邮政局对面。)由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提交以上证件须同时递交一份复印件(上述相关证件)加盖鲜章,证件必须是在年检有效期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含电子光盘),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02日14:30时,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名 称:云南省红河县卫生局

地 址:红河县

联系人:许正华

电 话:138*****56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鼎基铭园1栋3单元103号商铺

联系人:李来纲

电 话:186*****197 158*****080 ****-*******


2016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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