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孝感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北城区、孝南区、高新区、临空区)以孝感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准,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经费 ,招标人为孝感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孝感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北城区、孝南区、高新区、临空区);
2.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3.招标范围:监测仪器和设备部分: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台/套) | 备注 |
1 | PM10分析仪 | 4 | 基于β射线方法 |
2 | PM2.5分析仪 | 4 | 基于β射线方法 |
3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4 | 化学发光法 |
4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4 | 紫外荧光法 |
5 | 臭氧分析仪 | 4 | 紫外光度法 |
6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4 | 红外吸收相关法 |
7 |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 4 | 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相关标准物质、阀门等相关设备 |
8 |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 | 4 |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相关配套设施 |
9 | 气象仪 | 4 | 风速、风向、湿度、气温、大气压。 |
10 |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 4 | 1、城市环境摄影系统可定时拍照,时间分辨率可调 2、室内安保系统能实时监控,系统传输 |
11 | 能见度监测仪 | 4 | 光学方法1-50km |
12 | 自动监测站有害气体报警联动仪 | 4 | 在线实时分析并有报警功能 |
13 | 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 | 4 | 与湖北省和孝感市环境监测站联网 |
14 | 手持式GPS定位仪 | 1 | |
15 |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 | 5 | 自动换膜 |
16 | 便携式NOX 分析仪 | 1 | 便携式 |
17 | 便携式SO2 分析仪 | 1 | 便携式 |
18 | 便携式O3 分析仪 | 1 | 便携式 |
19 | 便携式CO 分析仪 | 1 | 便携式 |
20 | 站房建设 | 4 | 空调带断电自恢复功能、避雷系统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所投主要仪器设备(大气颗粒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和自动监测站有害气体报警联动仪)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监测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比对测试;
(4)为了保障国控气站点位正常运行,满足环保部对国控点位维护的严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非常了解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应在省内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近期的纳税和社保证明、24小时内响应维护能力,并存有相应的备品备件;
(5)供应商必须获得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管理系统软件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授权或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联网证明原件;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承诺函;
(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5、6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171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开标前到达以下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汉川北桥路支行
账 号:4200 168666 1053 000543
行 号:********114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30时前,地点:孝感市财政局一楼开标厅 。
2、 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孝感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叶松
联系电话:********87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1710室
联 系 人:王蕾
电 话:155*****953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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