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专用停车场服务招标公告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专用停车场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苏汇招公字2016-H-004
1、宝应县公安局决定对宝应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专用停车场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政府机关承担”的规定,为了适应当前执法工作的需要,规范执法行为,拟在我县范围内六个区域设定六个执法停车场服务。
2)招标范围:汜水中队辖区(汜水镇A区、夏集镇B区)、泾河中队及曹甸中队辖区(C区)、射阳湖中队及开发区中队辖区(D区)、安宜中队辖区(城区东部E区、城区西部F区)。
3)控制价: A区:8万元/年; B区:8万元/年; C区:10万元/年;
D区:10万元/年; E区:12万元/年; F区:12万元/年。
4)服务期限: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三个月内投标人应达到如下要求:
1)用地产权与使用权属明晰,不属于违法用地;
2)A区、B区、C区、D区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E区、F区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停车场地面平整,并经硬化处理,无坑洼、无扬尘;
4)配备照明、消防、排水等必要的安全运营设施;
5)场内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6)配备电子监控实施全覆盖;
7)建立日常管理台帐;
8)停车场管理制度齐全规范,无乱收费及偷盗车辆设备、车载物品的承诺书;
9)有施救能力。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相关证书原件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停车场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若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或拟建停车场拟建计划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符合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6年1月 18 日14:30至17:30时。
(2) 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联系人:崔平利 电话: 189*****366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月 13日至 2016年1月 18 日
附件:
宝应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各中队管理辖区范围
1、汜水中队:管辖汜水镇,柳堡镇、夏集镇。运河西范光湖团结路(含)以南、S237省道与新沿广线路口以东、新沿广线(含)以南、安大公路(新沿广线与安大线交界处以南)、三横河公路以西(含三横河公路鲁垛殡仪馆以南路段)、新S237省道与新沿广线路口以南。
2、射阳湖中队:管辖射阳湖镇,广洋湖镇,鲁垛镇、望直港镇(除望直港集镇)。S331省道(军事桥三岔口以东)、耿耿工业园风翔路以东、安大公路(新沿广线与安大线交界处以北)、新沿广线与京沪高速交叉以东以北、射阳湖与安丰交界处以南、三横河公路以东(含三横河公路鲁垛镇殡仪馆以北路段)、恒黄线中官河以东。
3、泾河中队:管辖泾河镇、山阳镇。原S237省道至五叉路口宝胜路以北、宝曹路以西,新S327省道淮安界至八浅大沟桥南桥头,运河西范光湖团结路以北。
4、曹甸中队:管辖曹甸镇、西安丰镇、黄塍镇。恒黄线中官河以东、宝曹路(含)以东、宝胜路以北。
5、开发区中队:管辖望直港集镇、开发区、生态新城。S237省道以东、 S331省道(军事桥三岔口至邮政岗)、望直港集镇、耿耿工业园风翔路(含)以西 ,宝胜路至宝曹路段以南(含五叉路口以东宝胜路),环城路以东、新沿广线与京沪高速交叉以西以北、新S237省道八浅大沟桥桥南至新沿广线(不含沿广线)。
6、安宜中队:原S237省道临城段以南以北以西、运河路以东整个城区。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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