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夜餐招标公告
机组夜餐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受南航吉林分公司委托,对其机组夜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长春市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HC-JLZB-2016- 302
2、采购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机组夜餐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机组夜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4、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人民币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专业业务能力;
(四)供应商要有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2016年工商年检合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要有组织结构代码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要有税务登记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有银行账号,需提供银行开户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证明。
(七)供应商在长春市区内有五千平方米以上店铺或配送(生产)场地,且卫生状况优良;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要有卫生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供应商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1月 13 日至2016年1月 19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30,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6年2月3日上午9:30分之前送达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3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2月3日上午9:30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招标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联系人:张扬
电话:********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正阳街2355号
电话:15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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