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建设招标公告
殡仪馆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经乐发改【2015】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殡仪馆,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乐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ZDYR-2016-025
2.3、建设地点:南乐县城南七里处;
2.4、工程概况:本工程南乐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87平方米,含殡仪服务楼、悼念厅和连廊。
2.5、投资金额:约270万元;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4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以来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版;3.施工合同;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月13日- 2015年1月19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02日09时00分;
5.2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伍万元整 小写:5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投标资信金金额及交纳方式
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本项目投标资信保证金。
7.1投标资信金额:大写:伍拾万元整 小写:500000.00元
7.2投标资信金交纳方式:请各投标人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农行濮阳市南乐县支行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资信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资信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殡仪馆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008
招标代理单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 185*****312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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