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30 10:4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求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处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对能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时整改。

  (三)强化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智慧便捷的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高标准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政务服务“软实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组织对中央深改委会议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再学习,研究提出我局贯彻意见。二是建立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明确每次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均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关于落实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对标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指标要求,提出政务服务指标领域改进提升任务清单。推动市直各部门、各区及时总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软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9家单位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梳理我市对国家、省级出台的优化“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各地改革创新举措,结合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制定政务服务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三是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集成同一阶段内企业群众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形成83个应用场景,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以来各类套餐办件量已累计超160万件。借鉴学习经验做法,梳理形成“一件事”标准化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编制改革操作规范,推出“六个一”工作方案范本,细化措施要求,建立基本业务协同规则,多次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提升改革成效。建设一件事集成化服务系统,推动办件信息通过统一平台受理、分发和流转,推动办件数据汇聚共享。四是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提出我局贯彻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调整8名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到人。结合工作实际,综合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配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使用效益、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等情况,向市委编办提出调整建议。

  3.关于凝聚改革合力仍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动厦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市工信局(大数据局)、信息集团组建专班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对标先进城市,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开展“智能帮办”探索,思明区已在观音山园区政务服务点全省率先开展商事登记领域“远程视频帮办”试点,获得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已实施或将开展“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全面掌握办事指南公开、专窗设置、行业综合证许可证证照登记等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已实施“一业一证”的行业,将联办时限压缩40%以上。强化与省级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试点行业的系统对接进展及省集成化平台的建设进展,积极提出系统建设意见。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各区、各部门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协调部门优化提升。全市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已达到90%以上。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统一市、区、镇街三级“一件事”事项名称、联办事项、承诺时限、办理层级标准,形成《厦门市“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并下发施行,实现“一件事”“三级四同”,全面提升全市“一件事”集成改革服务水平。三是推动垂管部门加强和区级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区级公安领域综合窗口建设。组织各部门对照去年以来福建省下放厦门市实施审批事项的文件规定,更新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主管单位、实施机关等要素进行调整,严格根据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市直部门抓本级带系统,明确事项下放要求和工作标准,及时动态调整更新。要求市直部门加强对区级及以下基层事项的业务指导和规范配置,出台本系统事项标准化管理手册。四是加强“好差评”业务指导培训,将主动评价率纳入市对区、部门绩效考核,并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由平台统一建设、优化评价页面,全市所有窗口部门均已于4月起通过调用该页面进行评价,并对未主动评价的群众发送短信离台评价邀请,大力提升主动评价率。截至上半年,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已达97.2%。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办件超期专项督查机制,做到数据回流“快督快办快改”,日常办件“日督日清日结”,超期件数量大幅下降,2022年省营商环境监测电子监察办件按时完结率为全省最优值。推动部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优化提升,在2022年省对市“审批服务效率”绩效考核中,我市“审批服务效率”指标有较大提升。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审批办件用时电子监察模块,强化对实际审批用时的信息化监测和预警,推动我市审批服务效率持续提升。二是多次专题研究简化审批环节和进一步压缩特殊环节承诺时限相关问题,督促部门对标省内先进,取消非必要或设定依据不充分的特殊环节,进一步压缩特殊环节承诺时限。组织排查各部门事项办理环节设置情况,对个别办理环节配置不够优化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的配置。三是配合市工信局(大数据局)优化完善改进电子证照调用程序,有效提高证照调用效率,征集各审批部门关于电子证照生成、调用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推动落实;推进“证照免提交”工作,重点推动74类应入库未入库电子证照实现入库;推动入库证照的调用授权工作,通过采用统一授权方式一次性批量完成71类个人电子证照颁证单位授权调用工作;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强化本市自建审批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推动证照的生成和调用。

  5.关于便民利企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市工信局(大数据局)积极部署推进各对外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省统一实名认证平台对接,实现用户身份认证体系统一、用户信息互认互信。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门户“问题事项检查”模块,加强系统对接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对接、认证、跳转异常事项,督促各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部门做好对接的运维保障。二是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市场监管、不动产及工程项目、各区、分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研究形成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及时部署进一步规范提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相关工作,要求全市所有政务服务场所均需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规范办件流转机制,建立办理情况回访制度,统一办件台账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窗口建设质量。

  6.关于窗口优化整合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化预警机制,取号、叫号系统增加短信预警功能,及时提醒部门对窗口服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派人员负责视频监控巡查和现场巡查,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对于在大厅巡查中发现的群众排队等候时长过长情况,第一时间约谈窗口首代,督促部门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二是对各进驻单位人员情况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具体进驻事项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提出优化整合建议。

  7.关于推进服务质量评估开展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落实季度暗访督查与第三方暗访监测有机融合,互为补充。第一、二季度会同市效能督查办开展的督查检查和第三方暗访监测已全面覆盖市级分中心。二是分类处理,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对第三方评估结果中能够核实的问题明确具体时间、窗口和事项,进行全市通报,督促部门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对企业群众在更高标准上提出的改进方向,参照省市效能部门公众评议的方式反馈给部门,为部门优化提升提供参考。三是定期开展难点堵点问题分析,推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每季度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结合下季度的明察暗访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核实问题整改成效。对未按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会同效能办督办并在政务服务效能指标绩效扣分。

  8.关于督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梳理发布办事指南检查标准,督促各区各部门对办事指南进行自查。利用信息化排查、人工抽查等手段,每季度组织对办事指南准确性进行检查,通报并要求各区各部门限期整改。深入各区开展调研,要求各区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指导,重点推动区级以下办事指南准确度提升。二是“改建、扩建的规划条件”设定依据涉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绑定的要素内容,我局已督促协调市资源规划局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内容完成该事项设立依据的整改工作。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官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栏目设置为主页突出位置,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专栏,每月更新内容。二是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安排,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2022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17个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专门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情况内容。今后将加强把关,确保总结、述职评议中要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四是制定实施细则,细化任务分工,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深入学习意识形态领域规范性文件。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考核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党建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党支部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直属党委督查检查,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的管理制度,细化审批流程。三是规范微信公众号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保密工作、信息发布审核等内容,切实把好拟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和保密关。指定管理员专人负责,明确信息制作责任处室(中心)。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关于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完善厦门市“一件事”集成化服务系统,针对我市各部门审批系统相对独立、多数不能互联互通的现状,优化多种数据汇聚方式,开发数据表格导入和录入填报功能,完善套餐办件分析,优化统计手段,提高统计数据准确率。自主推动标准化改革,对全市各级已推出事项,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进行分类、整合和优化,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并下发施行,逐步统一服务标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实现统计口径统一。二是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数据中枢,对接省政务服务总线,接收省级系统的回流数据,对接市、区各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汇聚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办件数据。建设政务数据分析系统,通过对汇聚的政务服务数据进行相关政务服务指标深度挖掘,提供多维的深度分析管理,实现科学的数据分析,提高数据汇聚的质量。今年第一季度归集市级办件数据总量为160.6万件,较2021年有大幅提升。

  12.关于考核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指标体系的精准优化。严格对照上级考核内容进一步简化我市考核指标体系。对一些设置不合理的指标,如“政务服务满意率”“审批服务效率”指标,已结合省里最新的工作要求,通过调整考核重点、强化完成质量等进行改进优化;对调研中企业群众较为关注、需求较多的帮办代办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考核。二是推动指标设置的差异化。针对公安派出所“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只对区级扣分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对需要发挥市级部门抓本级带系统作用的工作,把市级部门对下级抓落实情况列入考核;针对“掌上办”考核未差异化问题,在充分征求各进驻部门意见达成共识后,形成2023年拟推动“掌上办”事项清单,按照清单推动工作并制定“掌上办”考核标准,对部门实施差异化考核。三是创新考核方式,健全以办事群众为主体的用户评价体系。贯彻市委主要领导的调研指示要求,通过深化“好差评”机制、第三方体验评估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可评价可监督,大力提升用户评价的权重。同时坚持自查自纠,一季度一通报,狠抓落实整改,确保督查考核取得实效。

  13.关于制度和执行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规范性、系统性和操作性。结合实际修订、出台政府采购、效能建设、保密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强化刚性约束,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处室负责人为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并细化打卡考勤具体规定与考勤情况结果运用。三是修订《进驻单位考勤管理办法》,对考勤系统内的进驻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明确纳入考勤系统的人员为参加中心平时及年度考核的进驻人员。四是抓好制度落实,增强执行力、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局综合系统新增“效能管理”模块功能,跟进重点任务进展,适时发送督查督办通知,统计晾晒创新创优计分情况,以电子化管理手段,促进机关效能水平提升。

  14.关于办公区域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审改办关于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工作要求,开展目前尚未进驻市政务中心的事项梳理和推动工作,拟新推动一批原来在分中心办理的事项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优化提升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布局,强化政务服务场所高效管理使用,推动3楼D厅由季节性综合服务大厅转变为日常性服务大厅,结合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工作和综合窗口建设要求,在12月底前基本实现教育、司法、人社等单位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及相关配套人员入驻政务大厅,让各办事大厅充分利用、功能布局更加合理。二是将中心大厅改造项目列入年度预算,从优化窗口设置,提高行政资源利用率为出发点,研究提出改造方案,完成3D厅改造工作。

  15.关于中心大楼配建资产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信息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政审核中心、市行政事业资产中心等部门收集补齐相关资料,咨询处置办法。二是开展清查盘点,在获得资产原值后,按照移交清单对该批配建设备的数量、金额、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进行逐一核实,全面掌握该批资产情况。三是2022年4月初将该批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账,今后严格按照市级资产管理规定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16.关于合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定期专题研讨机制,强化对季度评估报告的审核把关。组织专人逐项核对2022年第三方评估合同项目,严格按照合同项目验收把关。2022年度第三方评估项目已如期完成验收。二是补齐缺失的相关佐证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第三方评估相关档案资料保管工作。同时在新一期的采购需求中,明确评估公司对佐证材料的保存期限及提交形式。三是市政务中心复印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6月8日进行公开招标,6月28日与中标企业签订复印服务协议,完成复印点招标工作。

  17.关于培训经费使用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再学习《厦门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二是严格培训经费使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均严格按照《厦门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支费用。

  18.关于信息化项目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组织进行采购工作业务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做到项目采购合法合规,防范廉政风险,助力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招投标管理,对部分项目邀请信息化领域的政府采购专家对采购文件强化论证,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三是强化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新立项信息化项目已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统建”模式由市信息集团统一开展采购工作。市交易中心2022年度新立项的“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服务平台(一期)和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已由市信息集团统一开展采购、开发建设工作。已按照《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规范(试行)》开展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和优化调整项目的造价测算工作,将按市里相关规定,委托市信息中心组织专业机构对该项目进行造价评估。四是强化弱电智能化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管理。弱电智能化信息化项目作为中心大楼建设的一部分,由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并负责免费运维三年。免费运维期结束后,经市财政局采购办批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建设单位采购运维服务。自2018年起,按要求改为由专家论证确定是否符合单一来源条件。2018-2021年,经专家进行论证,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我局继续向原建设单位采购运维服务。随着政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2022年,我局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弱电智能化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3年,该项目继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于2023年5月30日开标,已完成招标工作。五是建立健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质量管理机制。加强对中标的信息系统运维商的日常管理,要求供应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每月整理报告运维发现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情况,管理部门定期抽查测试检验,提高服务和保障效率。

  19.关于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局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和采购效率。二是组织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三是将“咨询导办采购服务、交易业务及场服务”的购买主体变更为局机关,相应调剂预算经费。四是邀请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业务培训,整理问题答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0.关于执行议事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严肃议事纪律,坚持规范记录,体现集体议事过程,完善材料报送、情况汇报、集体讨论、表态决策等会议内容。二是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严格党组议事程序,严肃纪律、规范记录。

  2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把存在问题摸清摸透,把解决对策找准找实,督促整改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制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安排,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职责细化“一岗双责”,提高主体责任清单具体措施的针对性,并进一步明确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二是组织开展局领导对分管处室(中心)人员、直属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活动,持续提升防微杜渐意识。三是召开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容,观看廉政教育片,并围绕如何做好基层纪检工作进行交流座谈,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讲话,以会代训,进一步增强了纪委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执纪能力。召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2.关于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自查自纠问题线索处置,督导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督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科室组织学习讨论检视,2023年度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场,并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二是深化运用好“四种形态”,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以事实为依据,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处理一人、教育一片;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和综合监督单位纪律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和学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纪法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组织集中学习研讨8次、专题学习2次,督导机关党委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层级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通报案件和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普遍性问题,找出漏洞短板,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实现标本兼治、常抓长效。

  23.关于示范引领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换届等相关内容。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将“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党员发展、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列入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二是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认真查摆,深挖思想根源,找准问题原因,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点工作,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为所在支部及联系支部党员上党课,在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上以身作则,做好示范。

  24.关于党建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度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上作重点强调,直属党委书记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对述职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完成好党建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印发2023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要求直属党委、机关党委、各支部按照工作要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2023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二是制定直属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等内容,将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事项纳入会议议事范围。三是组织开展各支部党建工作自查自纠,严格排查党费交纳、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把存在问题摸清摸透,把解决对策找准找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25.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要求各支部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形成自查报告。二是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不够严肃等问题,把存在问题摸清摸透,把解决对策找准找实,督促整改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三是举办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党务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建e家”实操、发展党员、公文写作等基层党建工作实务,提高党务骨干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求各支部“党建e家”管理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提醒和常态教育,督促党员落实“党建e家”学习要求。

  26.关于党建业务结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度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和2023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上对各支部申报党建品牌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创建特色党建品牌。二是制定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各支部把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贯穿到实际工作中,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落细任务清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业务培训课程,进一步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27.关于党组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党组会议、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理解和掌握。二是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相关问题,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制定管理办法,强化分析研判和动议,细化明确民主推荐程序、推荐人员范围,更好地发挥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

  28.关于推荐工作缺乏科学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党组会议、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集中学习相关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理解和掌握。二是进一步细化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程序,结合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明确具体的推荐人员范围。

  29.关于思想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强化干部选任政策的宣讲,结合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等,解读原则要求、工作程序等具体内容。二是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将谈心谈话融入日常,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经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3年6月7日,已办结1件,对问题线索涉及的3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另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其中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2名)。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落实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从提升企业群众体验入手,结合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充分论证,自加压力,着眼长远,提前谋划,制定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政务服务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全市政务服务能力的优化提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关于窗口优化整合不够科学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窗口优化整合力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调研,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优化整合方案,成立审批工作专班,对审批进行跨处室整合,对工作专班授权到位,实现审批的现场办结,进驻中心审批工作人员由9人缩减至5人。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关于办公区域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稳妥有序推动教育、司法、人社等单位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人员等入驻政务中心,并实施新一轮整合,统筹调配部分单位入驻3楼D厅,强化“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快进”。二是三楼D厅改造方案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将作为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办理专厅使用,改造有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关于信息化项目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下一步,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和优化调整项目按“三重一大”项目程序上会研究,做好造价评估,组织专家论证,改进采购方式。一是按市工信息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规范(试行)》文件,委托市信息中心做好该项目的造价评估工作。二是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信息化专家对该项目的采购文件进行论证,确保采购文件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三是在该项目的合同中细化完善对平台运营公司管理考核的相关约束条款,强化对平台运营公司的量化考核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风险防控。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市审批管理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推进下一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一抓到底认真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实干担当为使命,提振全体干部精气神,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xmspgljzxc@126.com。

  中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党组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察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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