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来院须知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来院须知
请所有来院人员注意以下要求:
一、所有人员进入医院,请戴好口罩,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引导测量体温以及问询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现患传染病。
二、 就诊注意事项:
1. 3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来院前,请务必先至设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就诊。若已来到本院门诊预检分诊处,请务必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专人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或传染病科的综合医院就诊。
2. 来医院就诊时,请患者及陪同人员佩戴口罩就医;进入诊疗区域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应尽量减少走动;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尽可能间隔座位就坐;不要随意摘下和丢弃口罩,口罩摘下时需投入医疗废物垃圾桶内。
三、住院探访、陪护
1. 非必要不探访,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无接触探视。探访前须网上预约,预约成功方可来访;探访时间:每周二、六下午3:00-4:30,其他时间谢绝探访。探访人员由预检人员及保安有序引导,进入住院部必须佩戴好口罩,保持距离,不聚集。
2. 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确因病情需要,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1位家属陪护。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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