漉浦路新建电力管廊工程采购公告
漉浦路新建电力管廊工程采购公告
漉浦路新建电力管廊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漉浦路新建电力管廊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渌财采计【2023】******号,委托代理编号:HNDH-ZFCG-*******)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漉浦路新建电力管廊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3】******号
3、项目编号:HNDH-ZFCG-*******
4、采购项目预算:*******.4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46 | 漉浦路新建电力管廊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46 | (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
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全天,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招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张金雨
(2)电 话:182*****111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西路2号
(3)联系人:张金雨
(4)电 话:182*****111
(5)邮 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商务广场写字楼10楼
(3)联系人:刘英李玲
(4)电 话:186*****499
(5)邮 编:******
(6)电子邮箱:********@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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