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某单位2024年副食品采购采购意向公告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2024年副食品采购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乌鲁木齐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我单位的饮食原材料(副食品原材料及所需调料品等)保障需求
采购数量:1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该项目主要负责我部营区的饮食原材料保障需求,包括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及餐厅其他用品等。要求全年每日不间断配送,配送时间要求为10:00-11:00,临时采购须响应及时,供应商在接到临时采购需求后半小时内响应、一小时内送达
需满足的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申明加盖公章); (7)若为乌鲁木齐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乌鲁木齐市区设有相应的配送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驻乌机构登记证;若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的长期售后服务合作单位,则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及售后服务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 (8)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副食品供货业绩。 (9)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质量要求:(1)肉类必须保证新鲜,为分割肉,外表干净,无异味,符合GB2707《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杜绝注水肉,且每日配送需携带检疫证明、屠宰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纹,且符合GB2748《鲜蛋卫生标准》;(2)蔬菜(净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色泽鲜艳,有光泽,有蔬菜应有的颜色,没有腐烂、泥沙等,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每天提供当日供应产品农残检验报告),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调味品经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臭味,色泽正常,无霉变和无虫蛀鼠咬现象,无“三无”产品,有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干粮,瓜子花生糖果,饮料、生日蛋糕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3)乳制品色泽乳白,有纯奶的鲜香味,收货时距出厂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3。(4)水产类要求为鲜活,有鲜鱼虾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体表面色鲜明,鳞片紧粘皮上。 130.00 2023年11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6*****781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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