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询比价,现欢迎供应商参加响应报价,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
二、项目概况:
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内容:1、整个校区所有垃圾的清运;
2、每天8点前至少安排一辆能装载8吨及以上垃圾量的密闭压缩式垃圾车(固定);
3、开学期间每天至少清运1次,寒暑假可根据垃圾量协定,以甲方要求为准;
4、垃圾清运必须运至福州市指定的垃圾集中处置点;
5、本项目实行垃圾外运(垃圾处置费)包干价,不以垃圾量增减浮动外运价格。
三、项目编号:FZYHH【2023】02-02
四、项目最高限价(元):******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 | 1.00 |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元。
(1)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56 7733 3308 |
报价保证金: |
(1)受邀供应商须在报价时向学院交纳叁万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 |
(2)保证金形式只接受电汇、网银方式缴纳。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网银打印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名:公司名+投标事项)。 |
履约保证金缴纳 |
中选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中选单位报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后无息退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选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除因不可抗力,选中单位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四)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采购项目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四、现场勘察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五、报价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
包含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学校或单位的中标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至今)
8、须提供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1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相关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一票否决。)
②报价部分,(正本2份、副本5份):
A、方案报价:投入的车辆信息、人员信息。
B、增值服务方案:
C、其他要求:结算方式等;
D、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保险费、税费、清运费、垃圾处置费、运输费及政府规定的所有费用等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③承诺:
A、投标内容为提供服务的最低标准。
B、所有垃圾必须及时运往福州市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投标人提供进站资质/或承诺函)。
④U盘1份(含以上文件扫描版)。
六、工作流程:
1、学院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报价文件组织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受邀供应商,学院将组织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经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通过学院初审的受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全额转为竞谈保证金,如若无故主动放弃竞谈,我院有权全额没收其保证金;未通过初审的受邀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将在该项询价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返还。
七、其他要求: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根据要求于2023年11月6日中午12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装入标准密封袋中(封口处亦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办公室(鹤龄楼202室 张老师收)。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九、报名时间截止:
2023年11月6日中午12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报价供应商,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均不予认可,其报价行为无效。
十、材料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张老师 收
联系电话: 182 5048 9781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每天至少安排一辆能装载8吨及以上垃圾量的密闭压缩式垃圾车(固定),派遣专职司机和管理人员,每天上午8点前清运完毕,做到日清,垃圾不过夜存放,并保证垃圾放置场地及垃圾桶整洁。(评审项1)
★2、服务标准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评审项2)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评审项3)
4、投标人必须拥有收运机械设备和专业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收运,保证车辆、人员按时到位。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必须文明礼貌、无斗殴、谩骂、酗酒等情况。(评审项4)
5、应保证垃圾外运车辆完好,正常运输;运输时遵守交规,作业时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评审项5)
6、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评审项6)
7、运输垃圾应密闭、不裸露。无垃圾飞扬、拖挂和装载车辆沿途禁止滴、洒、漏。(评审项7)
8、垃圾装载、倾卸时,须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操作,不得超载。装完应复位,车走场地清。垃圾桶周围2米净,场地周边无异味。垃圾装载适量,密闭作业。(评审项8)
9、作业时应避开学生上下课峰期,不得因作业而造成交通堵塞。(评审项9)
10、作业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评审项10)
11、投标人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收运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人员培训。(评审项11)
12、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评审项12)
13、在承包期内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劳保费等);参照闽城环[2013]20号文有关规定,中标人须为所有一线作业员工购买意外保险,且最低保额为80万元。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将保单提交给采购人核对。(评审项13)
14、中标人提供的垃圾清运设备、人员在校园作业期间损坏校园设施的,按照设施损毁的具体情况,又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并且及时维修或由采购人从服务费中扣除。(评审项14)
15、中标人应在学院大型活动期间(工作会议、相关专场会议以及其他一系列大型活动)、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加开工作班进行专门清运,且不另行收费。(评审项15)
★16、车辆作业期间,中标人应保证工作人员及周边行人安全(包含但不限于:校方人员、第三方人员),若因清运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好协调赔偿工作。(评审项16)
17、每天必须对垃圾至少清运一次,上午8:00前必须清运完毕,如遇其他原因,将原因报备采购人后,允许在当日下午2:30点前清运完毕。(评审项17)
★18、所有垃圾必须及时运往福州市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投标人提供进站资质/或承诺函)。(评审项18)
19、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和条款,高效、安全地完成学校的垃圾清运工作。(评审项19)
2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需无条件及时配合将产出的生活垃圾收运,不得因高低温、大雨、大雾等天气原因或者由于垃圾运输车辆故障而延误收运。中标人必须配有备用车辆以便垃圾运输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提供备用,若需学校支援的,在此过程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评审项20)
21、中标人清运垃圾范围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评审项21)
2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拟配备8吨及以上的密闭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1辆。(评审项22)
★2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中标后须及时到本项目属地相关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好后并将证书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备案。(评审项23)
二、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交付地点:服务地点为: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交付时间: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到采购人场地进行对接工作。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4、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5、履约验收方式:如下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采购人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应符合采购人对校园内垃圾清运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考核标准》。 |
★6、合同支付方式:先作业后付费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一年4次 | 详见期次说明 | (1)考核得分 ≥ 85分,支付上一季度全额服务费用(扣减应罚没收款项); (2)75分 ≤ 考核得分 < 85分的,仅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扣减应罚没收款项)的90%; (3)65分 ≤ 考核得分 < 75分的,仅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扣减应罚没收款项)的85%; (4)55 ≤ 考核得分 < 65分的,仅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扣减应罚没收款项)的70%; (5)考核得分 < 55分,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 备注:中标人对每季度考评结果有疑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诉,经确认属实,可对考评结果予以调整。每季度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考核成绩出现低于55分的,采购人第二年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
6.1 对中标人实行绩效挂钩的考评办法,按质付费。
6.2 第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不扣款。第二个月,正式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评。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一年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若达不到采购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或中标人未通过考核(即考核得分 < 55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第二年合同且不对中标人作任何补偿。中标人若达到采购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且中标人通过考核(考核得分 ≥ 55分)且无不良记录的续签第二年合同。
★8、确定中标人资格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项,则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三、其他商务条件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为业主单位,后勤管理处承担主要监管任务。
2、违约责任:
2.1、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标人达不到合同及附件中的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采购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中标人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中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2、因服务工作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中标人须承担返工责任。
2.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
2.4、签订承包合同之后,中标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情形下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同时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
2.5、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违纪,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服务经费,造成损失的,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
2.6、中标人因欠薪、加班费发放不足等出现劳资纠纷,导致工人歇工、消极怠工影响垃圾清运作业的,视为中标人违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先行垫付工资、加班费等给工人,采购人垫付的部分从应付给中标人的垃圾清运服务费中扣回,若从垃圾清运服务费扣除仍不足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7、若发现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对校内垃圾进行正常清运,每发现一次,将从当月实际作业经费中扣除3000元;连续三次(三天)未到校清运垃圾,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2.8、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9、若发现中标人没有按要求将垃圾运往福州市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遇垃圾处置点变更,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0、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11、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2.1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终止合同,除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造成损失的,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0%。
2.13、中标人须负起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责任,承包期间内发生劳动纠纷、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中标人未能按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若应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2.15、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及服务要求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应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整改。若中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是整改不到位累计次数达5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要求:
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协商订立。
2、采购人与中标人如因履行投标文件内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3、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材料,若属于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网址或查询方式后,可不需要提供此类投标材料。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查询网址或查询方式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材料应真实、准确,若材料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附件一、考核标准:
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问题描述 | 扣分 |
1 | 专业作业人员考核事项 | 着装整齐,着装整齐,佩戴工牌 | 一点0.5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0.5分 | ||
2 | 服务态度良好,礼貌对待师生、校方第三方人员;问候语及行为得体 | 一点0.5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0.5分 | |||
3 | 作业期间不得出现酒驾 | 每次一次性扣60分 | |||
4 | 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5 | 垃圾清运作业事项 | 尽量降低燃油垃圾清运车噪声扰民现象,按照项目要求每天清运校区垃圾(含垃圾桶及周围的垃圾)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6 | 校内垃圾每日定时按需清运 | 一点3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3分 | |||
7 | 收集、清运垃圾时随车携带扫帚、簸箕,及时清扫,做到垃圾桶、箱周围地面及车行沿途路面不撒落、不滴漏、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8 | 清运垃圾桶、箱内垃圾时,轻拿轻放,按标准作业,爱惜公共设施,不得恶意损坏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9 | 清运完垃圾后,需将垃圾桶放回原位摆放整齐。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0 | 发现垃圾桶等有损坏、遗失现象应及时向校方管理人员汇报。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1 | 车走场地清。垃圾桶周围2米净,场地周边无异味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2 | 作业过程中如对垃圾桶等产生二次污染需清洁干净。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3 | 作业时应避开学生上下课峰期,不得因作业而造成交通堵塞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4 | 作业车辆 | 车辆完好,正常运输,不耽误正常清运工作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5 | 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车辆定期消杀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6 | 临时应急事项 | 对项目及管理人员安排的临时、应急性工作进行积极配合情况 | 一点1分,每点每次不符合扣1分 | ||
17 | 投诉处理 | 接到有关于垃圾清运的投诉,经管理人员核实,属于有效投诉的 | 每次扣15分 |
标签: 垃圾清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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