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区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区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Y10-W10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新区档案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10-W1009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在陕西省西安市建设档案室若干。项目不分包,建设分为2个部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对每部分提供单独报价。第一部分建设面积1000余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档案装具及配套设施(智能密集架等)、综合管理系统、环境控制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展示系统等;第二部分为5个档案室,总建设面积为300余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智能文件柜、综合管理系统、环境控制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档案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等。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档案室建设第一部分


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陕西省西安市


02

档案室建设第二部分


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陕西省西安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43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预算210万元,第二部分预算220万元,两部分分别报价,中标后分别签订合同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六)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七)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 16:30。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296号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2020、2021、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2.报价人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凡有意参加投标着,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电机“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进行报名。报名须下载附件(特别说明),按要求上传(三)中所列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的扫描件至平台。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致电“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0日9 时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268号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268号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联系人另行通知报名供应商。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经理、康经理

移动电话:132*****290132*****015

(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29-********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叶先生

办公电话:029-********


,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深圳,西安,029-8

标签: 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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